記者日前獲悉,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這是我國首次對大學生自主創業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領《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離校后創業的,可憑畢業證書直接向創業地縣以上人社部門申請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作為享受政策的憑證。
根據政策,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可享受優惠,但是從事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除外。
來源: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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