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12 月29 日公布的《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進口乳品存在安全問題,已經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進口乳品收貨人應當主動召回。
根據征求意見稿,質檢總局和直屬檢驗檢疫局應根據進出口乳品安全風險信息的級別發布風險預警通報或者通告,還可有條件地限制進出口,如嚴密監控、加嚴檢驗、責令召回等。以快件、郵寄或者旅客攜帶方式進出口的乳品及飼料用乳品,并不適用這個辦法。
來源: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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