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商務部發布的《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管理暫行辦法》《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獨資醫院管理暫行辦法》1月1日起施行。
目前,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限定在上海市、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和重慶市。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獨資醫院限定在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和海南省。
管理暫行辦法明確,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臺灣服務提供者依法經內地(大陸)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在內地(大陸)設立獨資醫院。內地(大陸)對港澳臺獨資醫院堅持逐步開放、風險可控的原則,依法保護患者和香港、澳門、臺灣服務提供者的合法權益。 在內地(大陸)設立港澳獨資醫院、臺資獨資醫院,可自主選擇經營性質為營利性或非營利性。港澳獨資醫院、臺資獨資醫院的設置與發展必須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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