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年金管理辦法擬修訂,流動性投資比例將降低


    時間:2010-12-24





    人保部關于企業年金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

      2004年2月,原勞動保障部會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聯合發布了《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23號。《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頒布實施,對于推動我國企業年金市場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工作的開展和情況的變化,《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部分內容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為此,我們在充分調研論證、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企業年金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

      為了貫徹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增強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現將《修訂草案》全文公布,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修訂草案》的主要內容

      一關于投資比例

      《修訂草案》對原來規定的投資比例作了修改。提高了固定收益類投資比例,由原來不高于50%修改為不高于95%;降低了流動性投資比例,由原來不低于20%修改為不低于5%。

      二關于治理結構

      《修訂草案》對企業年金基金運營相關方作了更嚴格的規定。明確一個企業年金計劃應當有一個受托人、一個賬戶管理人和一個托管人。同時還明確一個企業年金計劃中,受托人與托管人、受托人與投資管理人不得為同一人。

      三關于集合計劃

      充分考慮到廣大中小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的需要,《修訂草案》就集合計劃的概念、合同備案、委托人的加入與退出等內容作了原則規定,為建立集合型企業年金計劃提供依據。

      四關于監督檢查

      為加強對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的監管,《修訂草案》進一步明確了監督檢查的范圍,強化了監管措施。

      二、征求意見的有關事項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對《修訂草案》如有修改意見,于2010年12月30日前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

      一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在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郵寄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基金監督司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中街12號,郵政編碼:100716,并請在信封上注明“企業年金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字樣。

      三電子郵件發至:jianduerchu@mohrss.gov.cn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