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23日下午召開“北京交通改善措施”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北京交通改善措施。關于人們關心的控制機動車數量的問題,北京市決定,實行小客車保有量增量的調控,緩解小客車的增長較快的勢頭。
為了落實本市城市綜合規劃,實現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北京市政府以政府令的方式發布了兩個相關文件,一是為了實施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由市政府14個職能部門聯合制定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暫行規定》)。 《暫行規定》對本市小客車額度指標的申請、審核、取得、使用和監督管理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基本的原則是申請指標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網站上填寫申請表進行申請,也可以到各區縣政府設置的對外窗口進行申請。單位和個人申請指標首先要提出申請,獲取申請編碼,其次經審核合格后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參加搖號,最后通過搖號方式通過指標編碼。每月8號為指標截至日期,每月26日公開搖號。單位和個人應該自取得指標至日起6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沒有辦理試為自動放棄。
《暫行規定》指出,小客車配置指標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工作,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和個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車配置指標的,依照本暫行規定到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辦理搖號登記。這里明確,第一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第二市里專門成立一個搖號的管理工作機構。第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就是單位和個人需要取得指標的到指標調控管理機構來辦理登記的手續,這是我們基本的原理。
據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周正宇介紹,關于個人辦理搖號登記的條件具體為,住所地在本市,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辦理搖號登記。這是關于個人的三個基本的條件。而關于住所地分成五類人員,(一)本市戶籍人員;(二)駐京部隊(含武警警察部隊)現役軍人;(三)在京居住的港澳臺人員和外國人士;(四)持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五)持本市暫住證且連續五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人員。單位辦理登記的條件和登記的內容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規定。
關于個人二手車交易報廢方面規定,個人出售報廢名下登記的小客車,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標,辦理指標證明文件。關于單位辦理搖號登記的條件及單位出售報廢名下小客車的指標管理辦法,我們在事實細則中給予了明確。指標的查驗主要在兩個方面,一個是新車繳納車輛購置稅的,二是二手車在開具銷售發票的環節。根據暫行規定第二條,本市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小客車年度增長數量和配制比例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發改委、公安交通、環境保護等相關主管部門,根據小客車需求狀況和道路交通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市政府確定2011年度小客車總量額度指標為24萬輛,平均每月兩萬多,指標額度中個人占88%,營運小客車占2%,單位占10%。以上是暫行規定的主要內容。
周正宇表示,此次出臺的管理交通擁堵措施,對小客車數量的過快增長有所控制,但是明年機動車總量還將有一定幅度的增長,緩解北京的交通擁堵將是長期的過程。道路暢通關系到在北京工作、生活的每一個人切身的利益,交通擁堵是政府和市民都不愿意看到的,此次緩解交通擁堵的綜合措施,就是為了公共交通秩序,保障決絕大多數交通參與者享受到安全順暢的環境而出臺的公共管理措施。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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