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險公司委托金融機構代理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將出臺


    作者:張蘭    時間:2010-12-07





      隨著銀保市場中銷售誤導問題的日趨嚴峻,監管機構種種監管措施和手段的發出頻率也明顯加速。繼本月初銀監會出臺新政叫停保險公司人員在銀行網點“駐點”銷售,并規定銀行網點原則上只能與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開展合作后,保監會也加快了《保險公司委托金融機構代理保險業務監管規定》(以下簡稱《監管規定》)的制定步伐。據悉,《監管規定》草案將在進一步征求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意見后頒布實施。


      利益驅動攪亂銀保市場


      近年來,銀保業務作為推動保險市場發展的重要力量,已成為保險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與此同時,銀保市場中銷售誤導等問題也較為突出,很多老百姓對于自己手中的“存單”莫名其妙變成了“保單”非常氣憤。


      利益驅動是銀保市場上誤導屢禁不止的原因所在。一方面,銀行不愿意放棄在中間業務收入占比高達10%的保險手續費,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又難以割舍銀行這一強大渠道所貢獻的保費收入,這就使得整個利益鏈條中信息最為不透明的客戶方——普通儲戶的利益自然而然成為了犧牲品。據中國消費者協會數據顯示,銀保產品的銷售誤導已占到保險違規投訴的八成以上,儼然成為消費者投訴的“重災區”。


      協同監管整治亂象


      實際上,為規范銀行保險銷售,金融監管機構已經出臺了很多辦法。比如,要求在理財專柜銷售、銀行保險專員資質認證、讓客戶親筆抄錄38字風險提示以確保送達、猶豫期內100%電話回訪等等。不僅如此,銀監會和保監會也多次展開聯合檢查,并且各自加大了監管力度。然而在今年4月的聯合大檢查中,兩家監管機構發現,一些保險合同完全是相關業務人員自己代抄、代簽名的,客戶在完全不了解產品性質的情況下“被保險”,“存單”堂而皇之地變成了“保單”。


      不僅如此,根據保監會“轉方式、調結構、防風險、促發展”的指導思想,各家保險公司今年以來也著力調整銀保業務結構,期繳業務占比不斷提升,產品保障程度逐漸增強,轉變發展方式初見成效。但銀保業務多年來的痼疾并未完全消失,比如業務專管員或銀行柜面人員通過虛假宣傳,誤導客戶;又如保險公司在賬外向銀行支付額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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