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首個《展臺等臨建設施搭建安全標準》出臺


    作者:周春雨 范麗敏    時間:2010-11-25





    日前,《展臺等臨建設施搭建安全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出臺,這是國內首個針對展覽行業展臺等臨建設施搭建安全的管理標準。

    據編制方中國展覽館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標準》將展會以人流和展會面積區分,由低至高按風險等級劃分為4 類。該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展覽業的快速發展,各級主管部門、行業內部,對展臺搭建的安全問題越來越重視,對展臺搭建所必須遵循的安全標準的呼聲日益迫切。為了適應展覽行業發展的趨勢,應對國際展覽業的競爭,提高展覽搭建工程的技術和施工水平,確保展覽搭建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中國展覽館協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充分考慮展覽行業的特點,編寫并制定了《展臺等臨建設施搭建安全標準》。

    據悉,為使《標準》更加全面、準確,并在生產和管理實踐中有效地發揮作用,在起草期間,中國展覽館協會秘書處召集多家展覽行業大型企業,經推薦組織經驗豐富的建筑師、結構工程師等專家組成編寫組,并調查了展覽行業臨時搭建設施的生產、安裝全過程,抽樣分析了部分國內外臨時搭建工程的事故案例,并通過大量調研、搜集相關資料,為《標準》的規范化、科學化找到可靠的依據。

    據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展覽行業展臺搭建一直缺乏統一的規范,各搭建方之間無序競爭,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而在北京,每年大概舉辦350 余項大規模的展覽會,平均幾乎每天一項,今年還可能突破400 余項。

    根據《標準》規定,展覽場所內主辦或承辦單位,必須按統一的樣式和尺寸、采用統一材料搭建展臺,尺寸一般為9、12、1 5 平方米。一類展覽,即日觀眾流量3 萬人次以上、展位面積5 萬平方米以上、參展商數量400 個以上,屬于中上級高風險展覽,《標準》規定室內展覽區內的安全主通道,寬度不得少于5 米至6 米,一般安全通道也不得少于3 米至3.5 米。此外,《標準》對展覽區內樓梯的數量、位置等也有規定。當臨建設施二層的建筑面積大于50 平方米時,必須設置兩部樓梯,且樓梯的寬度不應少于兩股人流即1.2 米。

    據了解,《標準》頒布實施后,展覽搭建的臨建須經展覽主辦方、公安機關、消防等部門依《標準》驗收,驗收通不過的有權要求其重新搭建,相關管理部門有權取消其參展資格。《標準》先在行業內執行,在實踐中逐漸完善,希望能將該行業標準上升到國家標準。《標準》12 月1 日起正式實施。(周春雨 范麗敏)

    來源: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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