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開向社會各界征集意見的《車船稅法(草案)》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日前,中國汽車工業協會首次表態,稱征稅原則調整后存在不合理的問題。
該協會副秘書長熊傳林對記者表示,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政府制定了多項鼓勵消費政策,使中國汽車市場在全球一枝獨秀,成功地在特殊時期有效地拉動內需,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發展。當前,要保證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的發展,建立健全、完整的稅賦體系將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為此,中汽協在草案征求意見階段組織行業企業進行研究,并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了協會的意見。
按排量征收未能充分體現財產稅性質
熊傳林說,車船稅是財產稅,按照財產稅的概念,稅收的多少應當根據財產的多少來進行核算,應基于汽車的價值來征收,以排氣量征收顯然不公平,同等排量的自主品牌與進口車的價格相差數倍,甚至是數十倍,如交納同樣的稅金顯然不合理,不利于自主品牌的發展。同時,考慮到車輛作為財產具有逐漸貶值的特性,在以新車購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的同時,還應當明確逐年按一定幅度遞減計稅價格。
按排量分檔次征收不能達到促進節能減排的目的
中汽協認為,乘用車的排量大小不是判斷環保與否的唯一標準,很多先進技術的應用,已經能夠使大排量汽車降低有害物質排放量,而低檔次的小排量汽車反而會增加有害物質的排放,同時,按排量征收沒有考慮車輛使用的因素,車輛行駛里程多少直接影響耗能和排放。因此,按排量征收不能達到促進節能減排的目的。目前已經實行的燃油稅是鼓勵節能減排的稅種,多用油多繳稅,少用油少繳稅,既考慮排量,又考慮使用,能較好地起到鼓勵節能減排的作用,把燃油稅的功能強加在車船稅上,使得車船稅功能不清,既沒體現財產稅的功能,也達不到促進節能減排的作用。中汽協表示,根據去年汽車銷售的情況,排量1.0L 的車僅占10%,現在城市中的主打車型是排量1.6L 至2.0L 的私家車。按草案規定,1.6L 排氣量以上的車主,所承擔的車稅增加了0.5 倍至9 倍。
車船稅減免政策應當真正體現鼓勵農村消費
草案中規定了各地方政府可以制定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的減免政策。對此,中汽協認為,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減免依據是支持“三農”和鼓勵農村地區消費,但是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并不等同于農民用車。隨著汽車下鄉政策的推動,汽車產品在農村市場的比重越來越大,因此,建議修改為對農民購買的車輛制定稅收減免政策。應考慮與國家、地方現行有關政策的銜接中汽協指出,目前,有些省、市根據地區道路狀況和管理需要采取了機動車按號牌限行的政策(例如北京)。由于限行政策是對車輛所有權和使用權的限制和剝奪,考慮到車輛所有者是被動減少車輛使用時間,草案應當增加車船稅中減免限行天數對應的稅款的條目。據悉,現行的車船稅按汽車載人規模征收,且不管排量大小,大部分乘用車的征收標準為每年420元。如果按照新政實施,除1.0 升以下車型費用將減少外,1.6 升至2.5升的中排量車、2.5升以上的較大和4.0升以上的大排量車均將多繳納相關費用,部分車型增幅可能高達8倍以上。中汽協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揚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某種程度上說,改變車船稅的征稅原則,實為不妥。”草案尚未表決,但已影響購車人的選擇,畢竟汽車作為財產具有逐漸貶值的特性,這對舊車交易而言是不公平的。(張海燕)
來源: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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