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網站11月9日印發該部與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醫藥行業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指出,要推進醫藥行業的兼并重組,對大型企業跨省(區、市)重組后的改擴項目優先給予核準,并在股票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以及銀行貸款等方面給予支持。
指導意見提出,鼓勵優勢企業實施跨地區、跨所有制的收購兼并和聯合重組,促進品種、技術、渠道等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通過扶優扶強和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顯著提高企業規模經濟水平和產業集中度,醫藥企業數量明顯減少,醫藥百強企業銷售收入占到全行業的銷售收入的50%以上。
在醫藥研發方面,指導意見提出,繼續加大對醫藥研發的投入,對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新藥研制,在科研立項、經費補助、新藥審批、進入醫保目錄和技術改造投資上給予支持。
此外,發揮藥品價格杠桿調節作用。完善藥品價格政策,堅持鼓勵創新、促進企業提升產品質量的基本原則,根據創新程度,對成本費用和利潤實行差別控制,特別是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在價格核定過程中給予單獨制定價格的政策。
在產品結構調整方面,意見提出,基本藥物主要品種銷量居前20位企業所占市場份額應達到80%以上;在化學藥領域,爭取有10個以上自主知識產權藥物實現產業化,培育20個以上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專利到期藥新品種;在生物技術藥物領域,爭取有15個以上新的生物技術藥物投放市場;在中藥領域,培育50個以上療效確切、物質基礎清楚、作用機理明確、安全性高、劑型先進、質量穩定可控的現代中藥;在醫療器械領域,培育200個以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核心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銷售收入超過1000萬的先進醫療設備。
此外,在調整出口結構方面,意見要求,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在境外投資設立制劑工廠,直接面向終端客戶。通過政策引導和扶持,推動50家以上制劑企業通過發達國家的GMP認證,制劑在藥品出口中所占的比重達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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