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加快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


    時間:2010-11-09





    本報訊 日前,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的指導意見》。


    意見提出了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的工作目標,即小型煤礦采煤機械化和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到2012年底分別達到45%和70%以上,到2015年底分別達到55%和80%以上。厚度大于等于0.8米、地質條件簡單到中等復雜的水平、近水平、緩傾斜、傾斜煤層必須實現機械化采煤;鼓勵具備能力的煤礦企業在地質條件復雜、急傾斜煤層等困難條件下,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推進機械化采煤。掘進工作面必須實現機械裝載(自溜、高突礦井及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煤巷、半煤巷實現機械化掘進,鼓勵在巖石巷道采用機械化掘進。運輸長度超過1500米的平巷、垂深超過50米的斜巷,必須采用機械運送人員;采區實現帶式(或刮板)輸送機運煤,減少串車運輸;逐步實現輔助運輸機械化。

    意見要求,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結合轄區實際,將小型煤礦機械化納入本地區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組織制定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改造的工作目標、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確定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的重點企業,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穩步推進。

    各地綜合考慮轄區內煤礦的開采條件、災害種類、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素質等因素,找準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的技術難點,以推行采煤、掘進和運輸機械化為重點,堅持綜采優先、推廣普采、限制炮采,全面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開采方法改革,提升開采技術水平。

    各小型煤礦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針對煤層厚度、傾斜角度、走向長度、地質構造、頂底板巖性等煤層賦存條件及礦壓顯現規律、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和周邊采空區、廢棄巷道情況等,進行科學論證,積極探索適合自身條件的開采方法及工藝,確定實施機械化開采的方案,選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和裝備,確保機械化改造實現預定目標。

    各地有關部門發揮科研煤機制造單位及轄區內大型煤礦企業的技術、管理優勢,建立技術服務和指導體系,組建專家隊伍,定期研究分析小型煤礦在機械化改造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指導小型煤礦及時調整方案和完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機械化改造順利實施。結合機械化改造,對礦井通風、供電、運輸、排水等系統進行同步優化改造。

    來源:中國煤炭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