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五期間擬征收環境稅,征稅時機仍是考驗


    作者:周海濱    時間:2010-11-05





    是生態稅(Ecological Taxation)、綠色稅(Green Tax)還是環境稅(Environmental Taxation)?

    10月27日,環境稅說法獲官方認可。與此同時,環境保護稅的開征也將在“十二五”期間落定。

    當日,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下稱《建議》公布。《建議》提出,繼續推進費改稅,全面改革資源稅,開征環境保護稅,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

    環境稅征收圈定“十二五”

    就在上個月《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參加的某論壇上,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周建稱:“相關部委正在積極推進環境保護稅的研究制定工作,試點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但他同時透露,“出臺環境稅暫無明確時間表”。

    環境稅征收預期要追溯到2007年6月4日,在由國務院牽頭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中明確提出將開征環境保護稅。

    但是,2009年6月24日,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長韓文科向《中國經濟周刊》明確表示:“只是在做研究,還早著呢。”

    一直以來,深化能源資源領域的價格、財稅體制改革,被認為是發展低碳經濟的一個重要基礎。而低碳對所有國家都是一個很艱難的選擇。十二五期間開征環境稅,無疑是中國在發展低碳經濟,推動經濟轉型的重要之舉。

    “《建議》提出征收,這就說明在‘十二五’期間要開征,時機已經到來。”10月28日,韓文科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從節能減排角度看,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已經成為全球性挑戰,“誰污染誰負責”原則將環境稅引入稅收制度已成為中國的必然選擇。而環境稅是對開發、保護、使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對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污染、破壞和保護的程度進行征收或減免。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征收環境稅,看起來負擔是增加了,但如果能設計得很好,能有效制約企業對化石能源的消耗。在經濟壓力下,大家都會千方百計地節能減排,千方百計地開放有利于循環經濟的工藝和技術,這個過程中就會產生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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