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擴大就業規模,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了《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支持和促進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通知》明確,著重支持自主創業。在已出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針對個體經營者,積極扶持個人自主創業;擴大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保持原有政策優惠力度,繼續沿用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的優惠方式,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等。(記者龐東梅)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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