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近日在其網站發布國家標準批準發布公告(2010年第6號),批準發布了包括17項包裝業標準在內的264項國家標準。這17項包裝業標準中,制定9項,修訂8項。強制性標準1項(《水泥包裝袋》),自明年7月1日起實施。推薦性標準16項,自明年3月1日起實施。
這16項推薦性標準分別為:《包裝袋尺寸允許偏差第2部分:熱塑性軟質薄膜袋》、《包裝袋跌落試驗第1部分:紙袋》、《包裝袋跌落試驗第2部分:熱塑性軟質薄膜袋》、《防止兒童開啟包裝可重新蓋緊包裝的要求與試驗方法》、《包裝容器25.4mm口徑鋁氣霧罐》、《包裝術語非危險貨物用中型散裝容器》、《包裝卡紙板折疊紙盒結構尺寸》、《包裝袋術語和類型第2部分:熱塑性軟質薄膜袋》、《包裝袋尺寸允許偏差第1部分:紙袋》、《包裝術語第2部分:機械》、《包裝術語第3部分:防護》、《包裝術語第4部分:材料與容器》、《包裝術語第5部分:檢驗與試驗》、《包裝術語第6部分:印刷》、《包裝容器鋼桶第2部分》、《包裝容器鋼桶第3部分》。
來源:華夏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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