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詳解居民階梯電價


    作者:劉錚、鄭曉奕    時間:2010-10-12





    “大多數家庭電費支出將保持基本穩定”——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詳解居民階梯電價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9日公布了《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居民用電價格關系千家萬戶,記者就此采訪了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主要考慮建立三個方面的機制

    問:為什么要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

    答:目前,能源緊缺和環境污染已成為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矛盾。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是許多能源緊缺國家為應對能源價格高漲、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我國全面實行居民階梯電價,主要是考慮建立三個方面的機制:一是合理的電價機制。居民用電位于電網供電最終端,電壓等級最低,供電成本最高,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的1.5至2倍。而我國居民用電價格低于工業電價,導致各類用戶之間交叉補貼。實行階梯電價,有利于改善我國電價結構,促進其逐步趨于合理。

    二是公平負擔的用電機制。居民電價低于供電成本,造成用電越多的居民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多,用電量越少的居民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少。通過實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可以考慮不同居民承受能力,既保證大多數居民電價保持基本穩定,又能促使用電量多的居民用戶多負擔電費,建立合理的公平負擔機制。

    三是促進節能減排的機制。通過實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可以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引導用戶特別是用電量多的居民用戶調整用電行為,促進合理、節約用電,從而有利于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分三檔價差相對平緩

    問:居民階梯電價為什么要分成三檔?

    答:從國內外階梯電價的實踐情況看,階梯電價有二至六檔,甚至更多。總體而言,劃分的檔次越多,操作越復雜。

    在擬定我國階梯電價政策過程中,意見主要集中在兩檔與三檔之分。分兩檔是將居民用電量分為基本生活電量和非基本生活電量;分三檔的第一檔為居民基本生活用電量,第二檔為正常合理用電量,第三檔為滿足較高生活質量的用電量。

    分兩檔雖操作相對簡單,但兩檔之間價差較大,第二檔居民電費增支壓力較大。分三檔概念明確,價差相對平緩。經綜合考慮,建議我國居民階梯電價分為三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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