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辦通知要求三聚氰胺銷售實名登記


    時間:2010-09-27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制定三聚氰胺生產流通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三聚氰胺生產企業出廠銷售用戶登記制度、承諾制度和銷售臺賬制度,并在從三聚氰胺批發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建立銷售實名登記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產品及其廢料流向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飼料生產加工企業。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要認真執行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對新建和改擴建乳制品工業項目嚴格進行核準,突出對起始規模、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和出資人必備條件的審核,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不符合條件的項目,不得予以核準。對已建乳制品工業項目,要于2010年年底前組織完成重新審核清理工作,屆時達不到有關行業核準條件的,由質檢部門依法注銷生產許可證。

      通知指出,要按照從嚴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嚴格乳制品生產許可審查條件,禁止以承包、轉包或租賃乳制品生產企業等方式逃避監管,禁止將乳粉再還原生產乳粉,依法嚴格限制乳粉分裝生產行為。質檢總局要于2010年10月底前修訂完成乳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對新建乳制品生產企業,省級質檢部門要嚴格審核把關,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發放生產許可證;對已獲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要于2011年2月底前按照修訂后的生產許可審查條件進行重新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責令停止生產銷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銷或吊銷其生產許可證并公告名單;對撤銷或吊銷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當地政府要采取吊銷營業執照、收回稅務發票、拆除設備設施等措施,防止企業非法開工生產。

      通知強調,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的許可管理,嚴格審核相關資質和條件,禁止向經工商登記的乳制品生產企業、奶畜養殖場、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之外的單位和個人發放許可證;鼓勵通過并購重組等方式推動生鮮乳收購站的標準化建設。對已被責令關停的生鮮乳收購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設備設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購,并將關停信息及時通報同級質檢部門及轄區內的奶牛養殖戶和乳制品生產企業。

      通知還要求,工商部門細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許可制度,進一步明確對乳制品經營單位的資質要求;將乳制品列為食品流通許可項目核定類別單獨審核,嚴格按照許可項目登記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發現銷售三聚氰胺超過臨時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一律依法吊銷流通許可證。對未取得流通許可非法經營乳制品的,要依法進行處罰。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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