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商務部下發《對外投資合作境外安全風險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以下簡稱《通報制度》)指出,國家有關部門將完善境外安全風險控制體系,指導企業加強境外安全風險防范,保障企業“走出去”戰略的順利實施。
《通報制度》明確了境外安全風險的種類,規定了境外安全風險預警和信息通報的程序、內容和形式,并對各駐外經商機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和有關商(協)會做好風險預警和信息通報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通報制度》規定,如發生對境外中資企業機構的投資合作造成極大干擾、人員生命及資產安全受到威脅的安全風險事件,政府有關部門應提醒對外投資合作企業謹慎前往有關國家開展投資合作活動。已在當地的企業機構和人員要及時采取措施,制定應對預案,加強風險防范。商務部有關人士指出,《通報制度》的出臺有助于進一步完善對外投資合作境外安全保護機制,增強企業抵御境外安全風險的能力。(商武)
來源: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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