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中國證券報》日前報道,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稱,將力爭早日出臺《政府投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縣級以下政府不再具備投資管理權限。
該報道引述國家發改委法規司、投資司相關人士的話說,《條例》已列入2010 年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目前在積極推進中。據了解,目前,中國對政府投資項目全部實行審批制。其中,中央投資項目的審批權原則上屬于國家發改委,但是在鐵路、高速公路、水利、環保等工程領域,涉及諸多部委的權限。此外,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權則歸于地方政府,一些規模較小的政府投資工程甚至在縣市就可以得到審批。國家發改委人士稱,這種投資管理體制將發生巨大改變,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改部門為投資主管部門,能夠履行相應投資管理職責,縣級以下政府則不再具備投資管理權限。(鐘政)
來源: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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