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華夏時報》記者獨家獲悉,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將于本月上報國務院,9月份有望向社會公布。
接近工信部的一位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與老標準不同的是,新標依照國際慣例引入微型企業概念,同時對9個重點行業的企業進行標準細分。據稱,此前的8月6日,工信部中小企業司已與裝備工業司、消費品工業司、電子信息司、軟件服務業司、通信發展司、電信管理局、信息化推進司等11個司局進行了相關座談。
現行標準落伍
從2003年公布至今,我國現行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的實施已過七載,然而越到后來詬病越多。
“老標準已經跟不上形勢的發展了,近年來,一些新行業、新公司頻頻冒出,按老的標準已經沒法劃分。”中國中小企業協會的一位專家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該人士注意到,現行標準主要是根據當時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的發展狀況確定的,所以導致第三產業的很多企業在現行標準中找不到位置,甚至出現了錯位的現象。
現行標準規定,住宿和餐飲業的中小型企業職工人數在8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億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標準,其余為小型企業。
“目前的服務業領域,很多企業的人數低于300人,只夠小企業標準,但是銷售額卻高于3000萬元,達到中型企業,甚至大企業的標準。”該人士稱。
這首先給統計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湖南統計局服務業統計調查處副處長張雍雍說:“這樣的企業到底進入哪個層次?企業當然希望被統計進入小企業,但實際上他們效益很好,不存在融資等困難。”
參與新標征求意見工作的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按照現行標準進行統計經常出現混亂的情況,上報到中央的中小企業數據,一個部委一個樣,不利于國家制定扶持政策。”
問題集中體現在工業企業標準劃分上。按照現行規定,工業類中小企業的劃分以“二三四”指標為準,即企業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銷售額3億元以下,資產總額4億元以下。
“這一標準與經濟發達國家相比明顯寬泛,我國小企業的定義比較接近國際上中小企業的規定,而我國的中型企業,在國外都被劃為大型企業。”周德文認為,“由于劃分標準不清,無法區別對待,使政策執行力度大打折扣,真正需要資金的企業往往無法得到滿足。”
周德文在調研中發現,從數據上看,50%的銀行貸款流向了中小企業,而實際上,數量占到70%以上的小企業卻得不到貸款,“最需要扶持的主體被邊緣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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