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法有望年內出臺,專家稱未掃清制度障礙


    時間:2010-08-18





    核心提示:“假設社保法明天就出來,我們就應該歡欣雀躍?”專家認為,社保法的立法應該是把制度往前推一步,而現在“連一寸都沒有”。

      一直試圖“繞開”矛盾的《社會保險法》又一次被逼到了墻角。

      本報記者獲悉,《社保法》草案將于今年10月送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四審。據知情人士透露,因為某些因素,原定今年6月上會審議的《社會保險法》一再錯過6月、8月的審議機會,不過,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如果10月上會審議,該法年內有望出臺。

      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各方爭議主要集中在如何提高統籌層次、社會保險費征繳體制以及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否納入社會保險體系。

      《社會保險法》有基本大法之稱,是一部涉及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大險種,關乎每個公民的福祉保障的法律。但是,從《社會保險法》1994年列入國家立法規劃算起,在立法路上已經迂回跋涉了16年。

      “假設社保法明天就出來,我們就應該歡欣雀躍?”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社保法的立法應該是把制度往前推一步,而現在“連一寸都沒有”。

      鄭秉文擔心的是,對于有些慣性形成的制度,如果不借此次立法的機會進行改革,很可能成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框”,成為以后進一步改革的障礙。

      “如果社保法按照現在的草案出臺,我作為一個研究者,覺得很可惜。”鄭秉文認為,目前的社保法草案仍然面臨提高統籌層次和社會保險費統一征收兩大難題。

      怎么提高統籌層次?

      “三審稿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取得了一定進展,對國務院授權并另行規定的條款數量降到了最低限度,這些地方都是目前最難啃的‘骨頭’,也是部門之間博弈最為激烈的結合部。”前述知情人士表示。

      按照目前的社保法草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的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而怎么提高統籌層次,是制度建設的關鍵。”鄭秉文表示,“可以說,幾乎一切(社保)制度缺陷,都是統籌層次太低派生出來的。”

      “現在社保基金的錢都分散在地方,兩千多個市、縣單位在管理,如果放開市場化投資,必亂無疑。所以現在只能管死,存銀行或者買國債。”據鄭秉文介紹,2009年全國社保基金累計余額約1.93萬億,其中養老保險累計結余1.25萬億,平均收益率僅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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