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日消息稱,為了進一步促進離岸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近日聯合下發的《關于示范城市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明確,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對注冊在北京等21個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的企業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21個示范城市包括:北京、天津、大連、哈爾濱、大慶、上海、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合肥、南昌、廈門、濟南、武漢、長沙、廣州、深圳、重慶、成都、西安。朱宇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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