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最快本月出臺


    作者:趙謹    時間:2010-08-06





      近期,ATM跨行取款費、小額存款管理費、打印賬單費等銀行收費項目頻遭質疑。昨天,銀監會下發了要求商業銀行進一步規范服務收費行為的通知,要求銀行立即開展服務項目的清理工作。據悉,各銀行要在本月上旬向銀監會上報自查情況。另據銀監會方面介紹,銀監會和發改委正抓緊對新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走法律程序,《辦法》的草案最快本月出臺。

      違規項目立即停止收費

      據悉,通知中要求,各銀行要深入論證收費項目的可行性和收費水平的合理性。對違反規定的收費項目,要立即停止收費;對沒有違反規定但存在較大爭議的收費項目,要對收費項目和定價水平的合理性進行評估,并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對代理收取的費用,要對客戶做好信息披露和解釋工作。

      通知強調,各商業銀行要充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的有關規定,通過營業場所公告、網站公示、媒體公告、宣傳材料、對賬單、柜臺工作人員告知等多種方式向客戶充分告知相關免費服務和收費服務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

      組織銀行測算業務成本

      通知中要求,各銀行在自查服務項目情況時要嚴格遵守2003年銀監會和發改委聯合發布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不過,銀監會內部人士也表示,《辦法》出臺這么長時間后,有些規定已不適應業務發展的需求,對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涉及面太窄。

      據悉,銀監會和發改委將審慎推進政府指導價調整工作,目前已組織有代表性的24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基礎結算業務成本進行詳細測算,為相關政府指導價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據悉,新《辦法》的主要內容有三點:明令禁止一些收費項目,例如銀行沒有提供服務的項目不能收費,包括對持卡未開卡的用戶不能收費,繳納開車違章罰款的銀行卡不能收年費等;對于由政府指導價格的服務項目,要建立政府指導價相關程序和機制,更好地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對于完全由市場決定的服務的收費價格,要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定價機制,用兩個部門行政規章的方式來確定此機制。

      官方說法

      銀監會一一回應“爭議”收費項目

      稱引起爭議的收費項目占銀行收費項目的四分之一

      銀監會內部人士昨日表示,2003年《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出臺時,銀行的服務項目僅有300多種,現在已發展到超過3000種,在服務翻倍的同時也開始收費。目前,在收費項目中,真正不合規的收費項目非常少,引起爭議的收費項目僅占銀行收費項目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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