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五部委日前下發了《關于科技重大專項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規定,對承擔《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中民口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的企業和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使用中央財政撥款、地方財政資金、單位自籌資金以及其他渠道獲得的資金進口項目課題所需國內不能生產的關鍵設備含軟件工具及技術、零部件、原材料,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該通知自7月15日起執行。(記者 張牡霞)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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