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定價成本監審有望規范


    作者:韋霍格    時間:2010-08-05





    政府定價成本監審有望規范,約束經營者追求利潤最大化

      壟斷行業的社會平均成本如何核定?這一實際操作難題有望得到解決。

      《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條例》)已經開始向公眾公開征求意見。按照《條例》,定價成本監審結論書應當由定價機關在制定價格前向社會公布。

      嚴格公用事業等成本核定

      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條例》。此舉有助于規范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行為,提高政府制定價格的科學性,促進經營者加強成本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政府網當天公布了《條例》全文,其中強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制定本《條例》。

      《價格法》關于“政府的定價行為”中規定,有關部門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開展成本調查,綜合考慮社會平均成本、市場供求狀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

      但在實踐中,有關方面對如何核定壟斷行業的社會平均成本、如何開展政府定價成本監審工作認識不一致,特別是對哪些項目是不合理的支出存在分歧,對經營者不能形成有效的成本約束,進而使一些不合理費用由消費者承擔。

      “鑒于此,有必要通過制定行政法規,進一步增強政府定價成本監審制度的可操作性。”新華社昨天的報道強調。

      目前我國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主要是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重要的公用事業和重要的公益性服務。

      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些產業經營者不宜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行為目標。政府通過定價成本監審,嚴格核定經營者的成本,強化對壟斷行業成本不合理上漲的約束。

      因此,為了建立健全經營者成本約束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也有必要制定相關條例。

      職工薪酬納入重點審核

      《條例》明確,定價成本監審應當重點審核以下費用:原材料費;燃料和動力費;職工薪酬;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修理費;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在公眾對收入分配改革推進、《工資條例》何時出臺預期頗高之際,本此《條例》對職工薪酬也作了相關明確。

      《條例》在“定價成本監審的原則和內容”中強調了合法性、合理性等原則。

      根據《條例》,職工薪酬參照一定范圍內的社會平均水平確定。

      關于定價成本監審程序,《條例》明確,定價成本監審機關應當在實施定價成本監審之前向有關經營者送達定價成本監審通知書,并要求其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近三年來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機關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商品生產經營不足三年的,經營者應當提供實際生產經營期間的財務會計報告;主要成本項目的核算辦法、成本費用分攤方法、定額依據說明。

      定價成本監審機關應當根據定價成本監審結果,制作定價成本監審結論書。定價成本監審結論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定價成本監審項目、依據、程序、主要內容;對經營者成本調整情況及理由;經營者定價成本核定表;定價成本監審結論。

      按照《條例》,定價成本監審結論書應當由定價機關在制定價格前向社會公布。

      經營者拒絕提供成本資料,或者提供虛假成本資料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作者:韋霍格)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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