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力體制改革:主輔分離將起步


    作者:劉冰    時間:2010-07-21





      在國務院公布的《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將“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列入今年深化國有企業和壟斷性行業改革重點內容之一。《意見》明確提出,繼續完成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改革,出臺輸配電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意見,研究制訂農電體制改革方案并開展試點。


      從2002年發布《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到2010年,8年的改革并沒有為我國的電力市場化開辟一條道路。專家認為,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的關鍵是要厘清電網成本,推動電力市場化。“應該加快壟斷行業的改革,實行輸配分開,并且進行價格改革。同時必須堅定推動電力企業的主輔分離,兼顧電力體制改革和央企重組需要,避免二次重組,減少改革阻力。”中國社科院工經所能源研究中心主任史丹表示。


      八年改革難實現市場化


      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大體上經歷了四個歷史發展階段,一是1985年之前政企合一國家獨家壟斷經營階段;二是1985年到1997年,為了解決電力供應嚴重短缺的問題,實行了發電市場的部分開放,以鼓勵社會投資;三是1997年至2000年,以解決政企合一問題作為改革的重點,成立了國家電力公司,同時將政府的行業管理職能移交到經濟綜合部門;四是從2002年4月開始的被稱為“力度最大”的電力體制改革。


      但是8年過去,改革最終無果而終,讓人翹首以盼的電力市場化并未出現。


      2002年4月12日,國務院下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下簡稱“5號文件”),被視為電力體制改革開端的標志。原國家電力公司按“廠網分開”原則組建了五大發電集團、兩大電網公司和四大電力輔業集團。新成立的五大發電集團資產占內地電力資產總額33.8%。


      盡管如此,“十五”期間電改并沒有觸動電力壟斷等根源性問題,還存在“沒有完成的改革任務”。“2002年國務院關于電力體制改革的5號文件中提及的電力資產的分清劃撥和主輔分離是改革的核心,但也是最困難的。”史丹說。而以上兩項內容,“十一五”期間依然沒有完成。


      新公布的《意見》中,再次明確了電改的方向,繼續推進電力市場化,進行電力價格改革,引入市場經濟競爭體制,將價格的決定權交還市場。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階梯電價、智能電網、擴大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等內容引發了業界的關注,在“十一五”最后一年,電力體制改革或許會迎來改革的最好契機。


      主輔分離今年有望實施


      據悉,電網主輔分離改革有望于今年重啟,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電網主輔分離改革將由發改委與國資委、電監會、水利部、財政部、能源局等部門一起共同負責推動。


      相關消息顯示,電網輔業分離可能分為兩部分:一方面,同一網省的輔業單位成建制的進入同一電力建設集團,全國省(區、市)的網省輔業單位分成兩半,分別歸屬中國電力建設集團和中國電力工程集團。另一方面,對于地市及以下層級的輔業單位以及各級“三產”企業,比如電力賓館、醫院等,由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按照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相關政策實施改制分離。


      值得注意的是,電網企業中區域、省級電網企業所屬的勘測設計單位,火電、水電、送變電施工企業和修造企業等輔業資產有可能全部被分離,劃入上述新組建的兩大集團,保持獨立法人地位。


      電網主輔分離改革對電力企業來說同樣不陌生。2002年2月10日,國務院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確定“廠網分開”、“主輔分離”、“主多分離”、“輸配分開”的改革方向。但是,整整8年過去了,主輔分離遲遲沒有邁出實質性步伐。


      電網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暫留在國網和南網的網省輔業單位共170家左右,凈資產達一兩百億元,但利潤總額并不高,只有十幾億元,倒是職工隊伍龐大,達30萬人左右。總體來看,是歷史欠賬多,社會包袱重,分離難度大。


      業內人士認為,電網企業主輔分離的深遠影響是,關系到整個電力體制改革的進一步實施,特別是對壟斷環節電網運營成本的核定。“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是改革既定方向,”史丹強調,電力行業的體制改革,關鍵在于厘清電網企業應剝離的輔業范圍。(劉冰)

    來源:中國企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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