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促進企業兼并重組國務院嚴禁各地“排外”


    時間:2010-07-08





      日前,國務院措辭頗為嚴厲地要求“消除企業兼并重組的制度障礙”。

      當天,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其中就促進企業兼并重組進行了研究部署。會議要求堅決取消地方自行出臺的限制外地企業對本地企業實施兼并重組的規定。

      會議指出,近年來,各行業、各領域通過企業合并和股權、資產收購等多種形式積極進行整合,企業兼并重組步伐加快,產業組織結構不斷優化。但一些行業產業集中度低、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市場競爭力較弱等問題仍然突出。在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嚴重、國際產業競爭更加激烈的新形勢下,必須切實推進企業兼并重組,深化企業改革,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增強抵御國際市場風險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會議強調,促進企業兼并重組,必須堅持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充分尊重企業意愿;堅持市場化運作,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優勝劣汰;依法妥善解決資產債務處置和職工安置問題,維護企業、社會的和諧穩定。

      一要消除企業兼并重組的制度障礙。清理廢止各種不利于企業兼并重組和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堅決取消地方自行出臺的限制外地企業對本地企業實施兼并重組的規定。地區間可簽訂財稅利益分成協議,實現企業兼并重組成果共享。切實向民營資本開放法律法規未禁止進入的行業和領域,加快壟斷行業改革,鼓勵民營資本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進入壟斷行業的競爭性業務領域。

      二要加強對企業兼并重組的引導和政策扶持。通過兼并重組,堅決淘汰落后產能。中央設立專項資金,支持中央企業兼并重組。支持兼并重組企業技術改造和產品結構調整。充分發揮資本市場推動企業重組的作用,落實稅收優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土地管理政策。

      三要改進對兼并重組的管理和服務。堅持政企分開,規范和改進企業兼并重組行政審批。加強風險監控和信息披露,有效防范和打擊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保護企業利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做好信息咨詢服務,拓寬企業兼并重組供求信息的交流渠道。

      四要推進企業體制改革,通過企業兼并重組,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促進自主創新,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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