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強化地方政府耕地保護的力度,國土資源部(下稱“國土部”)等三部委正在醞釀對地方領導干部耕地保護離任審計的相關政策。此前,這種做法僅在少數地區試點。
近日,在紀念第20個“全國土地日”專家座談會上,國土部耕地保護司司長朱留華透露,2009年的中央1號文件已經在耕地保護離任審計問題上提出了具體要求,今后將逐步推開這一工作。
2009年中央1號文件中指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嚴格地方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實行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
“要強化政府保護耕地、集約用地的責任。同時,也要強化各個部門管理土地的共同責任機制的建設,特別是政府這一塊。”朱留華說。
國土部總規劃師胡存智也在上述座談會上表示,加強耕地保護,要形成字眼上的硬約束。同時,只有嚴格地保護耕地,今后建設用地才能有序地釋放,不至于提前用了以后的土地。
耕地保護離任審計工作,在地方上已有試水者。
湖南衡陽2009年10月出臺了《衡陽市領導干部耕地保護責任審計實施辦法》(下稱《辦法》),并在衡陽市衡東縣開展了領導干部耕地保護責任審計試點工作。
《辦法》規定,各縣市、區長、鄉鎮長為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管理第一責任人。對領導干部耕地保護責任審計,一般與任期內經濟責任審核結合進行,由組織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委托國土部門實施。
山西省去年底也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的通知》規定,各地政府一把手是耕地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將作為地方各級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也將被納入政府第一責任人離任審計內容。
“地方在探索(耕地保護離任審計),我們在實際制度中也在調研。目前國土部已就相關問題形成初步意見,接下來將與中組部、審計署等部門進行進一步溝通。”朱留華說。
至于耕地保護離任審計的主要內容,“不會具體針對一兩個地塊,更多的是著眼于總量平衡的考核。”一名國土部官員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離任審計對象主要是地方政府一把手。(作者:劉展超)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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