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下發補充通知,進一步規范2009年至2010年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定點飯店標準間和單間的協議價格將控制在300元以下。
根據財政部通知,出差定點飯店以三星級以下(含三星級)的飯店為主,四星五星級飯店能夠接受本次定點飯店政府采購的價格要求也可以參加出差定點飯店政府采購。
出差定點飯店的協議價格應以目前三星級定點飯店協議價格為基礎適當調整。原則上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定點飯店客房套間協議價格應控制在600元以下,標準間和單間的協議價格應控制在300元以下,其他地級市的定點飯店協議價格應當低于上述標準。
在飯店客房價格季節性變化特別明顯的旅游城市,對出差定點飯店可分別確定淡旺季兩個協議價格,旺季的協議價格可適當上調,最高不得超出淡季協議價格的兩倍。對國慶、春節長假和各類博覽會、交易會、運動會、地區性節慶等大型活動造成的臨時性價格上漲,也不另外確定協議價格。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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