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國家認監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國家統一推行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認證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將建立國家統一推行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認證制度并予監督管理。
為控制和減少電子信息產品廢棄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推動電子信息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促進低污染電子信息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規范、指導并有效監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開展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認證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國家認監委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編制了上述意見。
意見指出,國推污染控制認證采用統一的產品目錄、統一的認證技術規范、認證規則和合格評定程序、統一的標志的原則;國推污染控制認證實施產品目錄、實施規則、認證機構及實驗室等由國家認監委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確定;由國家認監委與工業和信息化部依據法律和各自的職能職責對國推污染控制認證活動與認證結果進行監督管理;對申請國推污染控制認證的產品單位采取支持鼓勵政策。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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