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高收入人群的個稅征收管理。表示要強化對財產轉讓所得征、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五類高收入的個稅征收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做好高收入者應稅收入的管理和監控,摸清本地區高收入者的稅源分布狀況,全面推進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管理,同時加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管理,積極推廣應用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
通知表示,切實加強五類高收入者的個稅征收管理:
一、加強財產轉讓所得征收管理:包括限售股轉讓所得征收管理、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得征收管理、房屋轉讓所得征收管理以及拍賣所得征收管理。
二、加強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收管理,重點加強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紅利時的扣繳稅款管理,對在境外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紅利,要嚴格執行現行有關征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同時要通過查閱財務報表相關科目、資產盤查等方式,調查自然人、企業及其他組織向自然人借款及支付利息情況,對其利息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三、加強規模較大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管理。四、加強勞務報酬所得征收管理和工資、薪金所得比對管理。五、加強外籍個人取得所得的征收管理。
國稅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個人收入差距擴大的問題也引起了社會普遍關注。由于高收入者所得來源不一,所得形式多樣,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難度日益加大。
該負責人稱,為進一步加強稅源監控和稅收征管,強化對高收入的調節力度,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稅務總局出臺了相關措施,力求解決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進一步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該負責人指出,將從五個方面著手,強化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
一是各級稅務機關將結合本地區經濟總體水平、產業發展趨勢和居民收入來源特點,進一步調查摸清本地區高收入者相對集中的行業和高收入者相對集中的人群,確定管理的重點。
二是稅務機關要將調查摸底情況與日常管理情況對比,找到薄弱環節,采取措施不斷強化高收入者的日常稅源管理和監控。
三是對高收入者的主要所得項目,稅務機關將根據不同所得的性質和特點,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
四是稅務機關將堅持開展納稅評估和稅收檢查,并收集典型案例,必要時通過媒體予以曝光,促進高收入者依法誠信納稅,提高稅法遵從度。
五是切實優化納稅服務,方便高收入者依法納稅,維護好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全景網/雷鳴)
來源:全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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