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支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的申報日前啟動。記者從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司了解到,此次支持項目的范圍有所擴大,即在服務業務項目之外,新增了對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的支持。對服務業務的支持也做了品種上的調整,重點支持信息、技術和質量、法律服務三個方面。
此次專項資金支持的為2008年、2009年實施的平臺建設和服務業務項目。已獲得2008年、2009年中央補助地方中小企業平臺式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支持的服務機構、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支持的服務機構同一服務業務項目內容、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及其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平臺建設項目和服務業務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據悉,支持方式主要采用財政補助和以獎代補兩種方式。其中,平臺建設項目主要采取財政補助的支持方式,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項目支出的40%,每個項目的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而服務業務項目則采取以獎代補的支持方式,根據服務內容、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服務績效考評及收費情況等,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適當獎勵支持,各類服務業務項目的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工信部表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申報的服務機構不超過6個,各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不超過3個。在項目的申報上,由以往按服務項目申報調整為以機構為主申報,并對申報項目的服務機構實行資格管理。機構需在2007年1月1日前成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從事相關服務業務的資質,同時具有從事中小企業服務業務的專業人員,具備大專及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比例達50%以上等條件。
來源: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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