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發展改革部相關負責人20日表示,為保持保險公司經營穩定,保護投資人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加強保險公司股權監管,保監會近日發布了《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將于2010年6月10日起實施。
根據《辦法》規定,除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上市保險公司股票外,境內企業法人和境外金融機構這兩大類機構可以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而保險公司單個股東(包含關聯方)出資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過保險公司注冊資本的20%。
值得關注的是,在將單一股東持股比例最高上限劃定為20%的同時,《辦法》還在制度層面為優質股東預留了增持的空間。根據《辦法》規定,持有保險公司股權15%以上,或者不足15%但直接或者間接控制該保險公司的主要股東,如果同時滿足“具有持續出資能力且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且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信譽良好且在本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三個條件的,中國保監會將根據堅持戰略投資、優化治理結構、避免同業競爭、維護穩健發展的原則,批準其持股比例可不受20%的限制。
談及未來的配套監管政策,上述負責人稱,保監會下一步將通過完善股東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對主要股東、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監管,強化資本約束機制和資金運用監管等多項措施,逐步提高保險市場透明度,維護保險資產安全,保護被保險人利益。(記者張蘭)
來源:金融時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