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證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該通知提出了規劃、投資、產業、價格、信貸、債權融資產品、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上市融資、利用國外資金等方面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具體措施。
為解決循環經濟發展投入不足的問題,《通知》提出要發揮政府規劃、投資、產業和價格政策對社會資金投向循環經濟領域的引導作用。
針對發展循環經濟面臨的融資難問題,《通知》提出了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信貸支持措施。如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國家、省級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園區(示范基地)、企業,要積極給予包括信用貸款在內的多元化信貸支持;積極支持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市、縣、園區(示范基地)的循環經濟基礎設施、相關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公共網絡信息服務平臺的建設和運營;積極開發與循環經濟有關的信貸創新產品,拓寬抵押擔保范圍,創新擔保方式,研究推動應收賬款、收費權質押以及無形資產質押等貸款業務。
除了銀行之外,《通知》還提出要多渠道拓展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直接融資途徑。如支持國家、省級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園區、企業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引導社會資金設立主要投資于資源循環利用企業和項目的創業投資企業;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資源循環利用企業申請境內外上市和再融資,鼓勵企業將通過股市募集的資金投向循環經濟項目;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循環經濟項目申請使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
對此,有典當業內人士分析,當前,發展循環經濟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國家將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進循環經濟盡快形成較大規模。借此典當可從中找到擴展業務的廣闊新天地。
來源: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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