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發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規定,擔保資金主要采取的支持方式包括業務補助、保費補助、資本金投入,以及用于鼓勵和引導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業務的其他支持方式。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可以同時享受以上不限于一項支持方式的資助,但單個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當年獲得擔保資金的資助額,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超過3000萬元。工信部將負責確定擔保資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重點,會同財政部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核,并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來源: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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