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法制辦官員:征住房保有稅需分步實施


    時間:2010-05-10





    本報綜合報道 稅法起草人、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金融司副司長季懷銀4日表示,開征住房保有環節的稅收,是保證住房市場健康發展的治本之策,也是解決當前我國面臨的多項棘手問題的治本之策,早開征比晚開征好,但需分步實施而非一蹴而就。

      季懷銀說,開征住房保有環節的稅收,同時是解決地方政府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規范政府收支的治本之策。地方政府之所以不顧禁令地“斂財”,是因為地方稅制設計沒有解決地方政府的財源問題。從長遠看,地方稅的主體稅種應該是住房保有環節的稅收,因此當務之急是盡快開征這一稅收。開征之初,可以先將重點放在對房地產市場調控上,以后再慢慢擴大稅基,使其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的主要財源。

      他建議,開征住房保有環節的稅收,在當前條件下可以分步實施。初期可以明確對生活必需的住房免稅,免稅范圍可以按套數和按面積兩個標準就高不就低。

      對于開征保有稅可能導致房價暴跌的擔心,季懷銀說,大量的投機炒作才是導致房價暴漲暴跌的根源,開征保有稅恰恰可以消除這一根源,維護市場安全。只要初期采取審慎步驟,放寬免稅范圍,完全可以避免大的震動。

      他說,前幾年稅收調控措施收效甚微,是因為當時的稅收措施都是增加住房交易環節一次性繳納的稅收,而交易環節的稅收完全可以轉嫁給購買方承擔,不會影響囤積住房者收益。稅收政策要真正發揮作用,必須讓囤積住房的人付出較高成本,至少要抵消掉他們的預期收益。保有環節的稅收是每年繳納,對于多年囤積的住房來說,如果將累積多年的稅款轉嫁到價格中,其價格會比新房高出很多,難以成交。而且囤積時間越長其稅負越重,越難以轉嫁。這便達到了保有環節稅收的真正目的,即逼迫投機者盡快將囤積的住房賣出,否則其稅負會越來越重而且無法轉嫁。

    來源:中國資本證券網-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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