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立法持續審議,重要制度有待破繭
2009年我國電信領域相關立法活動持續活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法制建設取得了重要成果。已經發布施行的有:《刑法第七修正案》、《侵權責任法》。持續審議的有:《電信法》,信息安全正式納入《電信法》的調整范圍,部分重要制度有望破繭。2009年8月,國務院法制辦在“審議稿”中增加“第九章電信網絡與信息安全”、“第十章應急通信保障和通信管制”。其中“第九章電信網絡與信息安全”分別規定了“‘三同步’原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和信息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危害電信網絡和信息安全的行為”、“緊急情況下的終端網絡連接”、“違法有害信息內容”、“違法有害信息內容的刪除和過濾”、“電信偵控配合義務”、“電信網絡安全監測系統”等內容,“第十章應急通信保障和通信管制”分別規定了“應急通信保障系統”、“應急通信保障服務”、“通信管制決定”、“通信管制的組織實施”、“通信管制預案”、“通信管制的執行”、“用戶在通信管制期間的義務和權利”等內容。
目前,就其中新增的內容,國務院法制辦正在加緊進行意見征詢和起草完善工作。等待國務院批復的有:自2002年以來,原信息產業部、公安部、國務院新聞辦等部門牽頭起草了《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草案)》,擬以部門聯合規章的形式發布實施。草案規定實行短信服務實名登記制、短信服務日志記錄留存等,涉及重大的制度設計,需要國務院批復后才能聯合簽署發布。2009年,《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草案)》依然處于等待國務院批復狀態。2009年12月1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在《關于進一步深入整治手機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中明確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國務院新聞辦,加快立法進度,力爭在2010年年底前出臺《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為全面實施電話用戶實名登記工作提供法律依據。”
正在起草完善的有:《信息安全條例》、《電信設施保護條例》。在此之前,原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牽頭,《信息安全條例》已經形成2004年5月《信息安全條例(草稿)》、2004年8月《信息安全條例(初稿)》、2004年9月《信息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2006年12月《信息安全條例(送審稿)》等多個版本。2009年,在原有工作的基礎上,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協調司牽頭,又提出了2009年7月《信息安全條例(部內審議稿)》,并正式提交部政策法規司審議。《信息安全條例(部內審議稿)》主要規定了“總則”、“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網絡信息服務安全”、“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內容,其中在“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網絡信息服務安全”、“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等方面提出了許多具有重要價值的制度創新設計。
2009年,部政策法規司牽頭,電信設施保護立法破冰,關鍵基礎設施保護提上立法日程。2009年3月19日,部政策法規司研究提出了《電信設施保護條例(草稿)》;起草組先后赴上海和青海對電信設施保護范圍、設施保護管理機制、設施保護措施和設施建設保障等問題進行了調研。《電信設施保護條例(草稿)》提出的立法目的為,遏制電信設施屢遭破壞,保護公共基礎設施的安全,維護電信用戶的通信權利;主要規范了“保障電信設施建設與規劃”、“處理公用設施之間的相鄰關系”、“協調相關部門的行政關系”、“電信設施保護區的劃定”、“國際海纜的保護”、“電信設施損壞賠償制度”、“獎勵與罰則”等方面的內容。目前,該“草稿”處于繼續修訂完善的程序當中。
通信管制立法需求迫切,地方法規已經出臺
2009年,境內外“三股勢力”的反華活動和分裂活動向互聯網領域進行滲透和轉移,網上對敵斗爭出現了新變化、新情況,網絡管制、通信管制立法需求變得極為迫切,新疆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已經率先確立了區域性通信管制制度。2009年7月6日,新疆通信管理局下達通信管制任務,對全區局部通信業務實施管制;2009年7月25日,新疆通信管理局發布《對全區互聯網、手機短信等通信方式實施局部管控的通告》。2009年9月25日,新疆人大發布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信息化促進條例》,規定禁止利用互聯網從事煽動民族分裂行為,加強對網上信息的嚴格審查;基礎信息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的主管部門或者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監控體系,加強互聯網監管,對網上傳播的信息進行嚴格審查,科學研判網絡輿情,杜絕違法、有害信息;政府應當建立信息安全應急處理協調機制以及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信息系統的安全防御能力和處理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
專項聯合執法行動,應對信息內容安全挑戰
自從2002年以來,我國通過互聯網立法和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初步確立了互聯網管理法律政策框架體系,形成了多部門“齊抓共管、分工負責”的互聯網管理體制。2009年以來,互聯網上手機淫穢色情信息問題比較突出。我國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曾經協同有關部門聯合發布了一系列法律規章,對手機和互聯網進行了有效的規范和管理;配合相關部門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互聯網秩序和環境明顯改善。2009年,針對互聯網上淫穢色情信息內容,中央部委先后掀起、開展了數十次專項整治行動:七部委整治互聯網低俗之風專項行動、互聯網醫療保健和藥品信息服務專項整治行動、八部委打擊整治網絡淫穢色情專項行動、三部委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治理行動等。這些專項行動取得了一定的社會實效,在此活動中,工業和信息化部配合有關部門,對不符合要求的相關網站進行了查處并停止接入甚至關閉。
新專利法正式實施,版權法修訂迫在眉睫
新專利法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法的實施是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重要舉措。此次專利法修改的主要特點如下:授予標準更加嚴格。授予專利權的標準從“相對新穎性”修改為“絕對新穎性”,外觀設計專利制度更趨嚴格,專利權保護力度加大。從制度設計上提倡利益的均衡。完善了強制許可制度,增加了現有技術抗辯的規定,擴大了不視為侵權的行為范圍。從專利的實際操作上更趨于實效。取消了對涉外代理機構的指定,取消了境外申請必須委托中國機構的規定,允許在我國完成的發明創造首先向外國申請專利。隨著互聯網新技術的出現,一些新問題比如鏈接問題在現有的《著作權法》中無法有效處理;國家提出了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為加強文化產業,急需修正《著作權法》以規范版權產業的管理。另外,現有的商標注冊周期過長,維權程序復雜,尤其是商標法新加坡條約的通過,對我國商標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商標法》的第三次修改已在征求意見中,有望近一兩年內完成修訂。
來源:人民郵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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