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溝油”、“回鍋油”、“餿水油”、“陳餡湯圓”等現象,一直為公眾所詬病,而食品安全更成為不少人擔心的事情。5月1日,衛生部發布的兩部餐飲新規《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正式施行。規定稱,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最高可處罰10萬元。對此,不少消費者卻表示擔心,如果相關部門手腕不硬,規定將再次成空文。
新的監管辦法,對回收食品做原料加工食品問題,再次進行重申。規定稱,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或者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制作加工食品,這些行為將依照《食品安全法》進行處罰。
按照《食品安全法》,主管部門將沒收生產經營者的違法所得及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工具等;沒收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同時,新規規定,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做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管理工作。
相比目前施行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因違反食品衛生法規,被處以吊銷衛生許可證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衛生許可證”的規定,新辦法顯然更具威懾力。
新規還明確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這樣做的目的在于,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處置時,可以進行快速、準確、高效追溯,減少損害、降低風險。
違反采購進貨索證索票規定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對此,許多消費者認為,此舉將對一些不法餐館起到震懾作用。“希望規定能夠落實,不讓地溝油、回鍋油再上我們的餐桌。”消費者張先生說。不過,也有不少消費者擔心,如果相關部門手腕不硬,規定將再次成空文。“相關部門不硬起手腕來管,地溝油問題很難根治吧。”一位王先生這樣說。
專家認為,一些不法餐館所使用的偽劣食品,大多在使用過程中會產生很多致癌物質,食用后或者長期接觸這些致癌物質,就有可能導致一些癌癥的發生。除食用外,很多餐館里通風狀況不好,餐館里油的煙味兒很重,經常待在這樣的環境中,也很容易導致一些呼吸道疾病包括肺癌的發生。這些令人作嘔的行為,已經打擊了多年,但一直沒有被打下去的原因在于,除有利可圖外,就是政府監管不力。“如果政府能硬起手腕,嚴厲打擊這些非法行為,老百姓的餐桌就會安全起來。”專家亦希望,這部法規能成為杜絕制作、銷售偽劣食品等惡劣行為的利器。
來源:消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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