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界熱議電商法草案 提出多條修改意見


    時間:2017-0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草案》以下簡稱“電商法草案”近期經全國人大首次審議,電商法草案一經公布便引發社會各界普遍關注,在司法界更是引發熱烈討論。司法界認為,根據我國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實際,制定《電子商務法》很有必要。但是目前公布的電商法草案存在立法定位不明、與其他法律銜接配合不夠以及可操作性不足等,這些問題成為學界和實務界討論的重點。


      2017年1月8日,由中國社科院法學所、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會主辦的“第一次網絡與信息法治圓桌會議暨《電子商務法》草案研討會” 在北京舉行。2017年1月9日下午,《電子商務法草案》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2017年第1期總第76期立法專家咨詢會在北京召開。法學大家密集見面對電商法草案進行討論。


      不僅在北京,近期,多位律師也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各地方律所和律協或接到省人大法制委員會通知,或接到全國律協通知需對電商法草案提交修改意見,并在2017年1月10日前提交。


      廣東金鵬律師事務所律師詹朝霞對本報記者透露,廣東律協在接到全國律協通知后緊急召集律師對草案進行了討論。“整個電商法草案有90多個條款,在短短幾天時間,僅廣東律協提交的修改意見已經達到近50條。”


      遼寧同方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占平告訴本報記者:“僅我們律師就提出12條修改意見。”據了解,遼寧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共向省法院、沈陽市人大常委、遼寧大學法學院、遼寧同方律師事務所等9家組織和機構征求關于電商法草案的修改意見。


      據了解,司法界普遍認為,目前電商法草案的出發點旨在破除制約電子商務行業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電子商務的營商環境,激發電子商務的市場活力和創造力,為電子商務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但是目前發出的電商法草案尚存多項不足之處。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立法定位不明。“目前公布的電商法草案對電子商務沒有明確的定義,管轄范圍尚沒有明確界定。”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專家委員趙占領對本報記者表示,電子商務定義不明確,后面的法條如何操作便成了問題。


      也有專家學者認為,立法定位不明,直接導致法律應規定的內容主次不清,如本應是規范重點的電子合同規定的過于單薄,而快遞物流的內容是否應在本法規定存在爭議。


      另外,司法界認為在立法原則上電商法草案存在未能遵循高度性、普遍性及特殊性要求,一些法條重復規定了民商法中基本原則;此外,與其他法律銜接配合不夠,如《網絡安全法》用了專章規定“網絡信息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對個人信息保護有相關規定,《電子商務法》要規定的是如何與既有立法進行銜接和補充具有特殊性的內容,而不是簡單重復。不僅在學理上,在實務操作上詹朝霞也指出,電商法草案僅90余條條款,且多為粗線條的、籠統的表達,存在實務操作上的難題。“如果僅按草案將電商法予以公布,企業或將無所適從。”

    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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