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李孟    時間:2017-01-17





      日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簡稱中醫藥法),并將于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這標志著中醫藥的發展進入了法治時代。然而,良醫還需有良藥,較長時間來農殘超標等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影響了藥材的質量安全。同時,隨著野生藥材越來越稀缺,異地種植已經成為趨勢,是否會使藥效降低也引起人們的關注。藥材的品質已經成為中醫藥發展的關鍵,提升中藥材品質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已成為行業共識。


      異地種植不宜盲目跟風


      中藥重視道地藥材,講究原產地,氣候、環境、地質等因素,要與原產地基本一致,否則藥效難以保證。


      一直以來,我國十分重視中醫藥發展,1986年國務院成立了相對獨立的中醫藥管理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相繼成立中醫藥管理機構,為中醫藥的發展提供了組織保障。2003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2009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了《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逐步形成了相對完善的中醫藥政策體系。2015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中醫藥法(草案)》,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和法制保障。2016年國務院印發了《“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作為今后15年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行動綱領,提出了一系列振興中醫藥發展、服務健康中國建設的任務和舉措。國務院還印發了《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把中醫藥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對新時期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做出系統部署。這些決策部署,描繪了全面振興中醫藥、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構建中國特色醫藥衛生體系、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宏偉藍圖,中醫藥事業進入新的歷史發展時期。


      然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卻對中藥的質量表示擔憂。在中藥材中,人們往往更喜愛道地中藥材,因為在品質上有一定的保障。中醫藥法明確指出,所謂道地中藥材,是指經過中醫臨床長期應用優選出來的,產在特定地域,與其他地區所產同種中藥材相比,品質和療效更好,且質量穩定,具有較高知名度的中藥材。如云南的三七、浙江的貝母、寧夏的枸杞子、四川的黃連等都屬于道地藥材,而在其他地區所產的藥材相應地被稱為非道地藥材。


      在過去,中藥材大多依靠野外采集,但是隨著野生藥材數量的減少,種植藥材也越來越多,異地種植已經成為趨勢。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中醫科學院院長、天津中醫藥大學校長張伯禮告訴中國商報記者,野生變家種、異地種植是大家一直關注的問題,但是目前依靠野生藥材已經不可能滿足市場需求。“過去,整個中藥的產業規模比較小,種植的也比較少,1996年我國中醫藥材的產值是234億元,那時野生的藥材可以滿足需要。但是,現在產值到了8000億元,完全靠野生已是供不應求。另外,我們現在保護生態,對野生的動植物要予以保護,像雪蓮花、紅景天都是在高寒生態惡劣的地區生長的植物,如果過度采集會破壞生態,也會造成藥材資源的枯竭,所以就需要大規模地人工栽培。”張伯禮說道。


      “中藥重視道地藥材,講究原產地,但異地種植后出現新的地區演變,也是歷來有之。但這個需要全面考慮和得到廣泛認可,異地種植不可隨意,一定要考慮當地的氣候、環境、地質等因素,要與原產地基本一致,否則藥效難以保證。一些對環境要求很嚴格的藥材,切莫盲目異地種植。”南京中醫藥大學教授陳仁壽在接受中國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一位不愿具名的醫藥行業人士告訴中國商報記者,異地種植并不是導致藥材品質下降的本質問題,而且異地種植本身并沒有問題,關鍵在于某些地區并不具備種植條件,僅為追求經濟效益盲目跟風,很有可能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對整個藥材市場造成不良影響。


      如何保障藥材品質


      中醫藥法明確,國家制定中藥材種植養殖、采集、貯存和初加工的技術規范、標準,加強對中藥材生產流通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保障中藥材質量安全。


      對于異地種植是否對藥效有所影響的問題,張伯禮坦言:“我現在可以肯定地說是有差別的,但是我們希望的是差別越小越好。”北京行知堂中醫診所醫師楊堅祥告訴中國商報記者,道地藥材效果會更好,其他地區產的藥材也能用,但是效果稍差。


      “對于異地種植可以進行嘗試和研究,但需要有效管理,更需要專家認證。異地種植的藥材藥效不僅僅是檢測《藥典》規定的主要成分,還要從傳統本草學的角度檢驗其性、味、質,或專門指定標準。”陳仁壽建議:“要注重道地藥材的生產,設立中藥材產地保護區。嚴管藥材加工炮制過程,加強遵古炮制。另外,中醫師要學本草、懂藥性,及時了解中藥材可能出現的問題。在劑量、配方等方面,不盲目使用中藥材,特別是要慎用有毒中藥。”


      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張伯禮參與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醫藥法的審議工作。張伯禮表示,中醫藥法在藥材的質量監管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全面保障中藥材的質量。新近通過的中醫藥法明確提出,建立道地中藥材評價體系,支持道地中藥材品種選育,扶持道地中藥材生產基地建設,加強道地中藥材生產基地生態環境保護,鼓勵采取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等措施保護道地中藥材。另外,國家鼓勵發展中藥材現代流通體系,提高中藥材包裝、倉儲等技術水平,建立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藥品生產企業購進中藥材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中藥材經營者應當建立進貨查驗和購銷記錄制度,并標明中藥材產地。


      “藥材的道地性是中藥本身的一個屬性,它包括地理的特點和藥品的品質特點以及種質資源的特點。比如說人參就是在東北長,在北京可能就長得不好。我們很多中藥具有抗異性,只有在惡劣的環境中才能長出好的藥材,這是千百年形成的特點,而我們應該尊重這一點。”張伯禮說道。


      如果說道地藥材和非道地藥材是在藥效上有所差異,那中藥材的染色、熏硫、摻假、摻雜問題就更為嚴重,重金屬含量和農殘含量超標也不是個例,部分中藥材品質堪憂。“中藥材講究的就是自然性、原生態,而現在一些藥農為了提高產量,大量使用農藥和化肥,不僅破壞了它的自然性,而且殘留的有毒物質滲透到藥材里,必然會影響到藥效的發揮,還可能會對人體產生不良反應。近年來,經常有病人反映,服用中藥后會出現腹瀉現象,這與藥材內的殘留化學物質不無關系。”陳仁壽說道。


      中藥質量的好壞嚴重影響中醫的療效。陳仁壽表示,“醫生的醫術再高,開出的方子再好,如果藥材不好,也是白搭。所以藥材是保證中醫藥療效的關鍵一個環節,如果藥材出了問題,中醫真的就毀了。”


      為了保障中藥材的質量,中醫藥法也明確,國家制定中藥材種植養殖、采集、貯存和初加工的技術規范、標準,加強對中藥材生產流通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保障中藥材質量安全。國家鼓勵發展中藥材規范化種植養殖,嚴格管理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藥,支持中藥材良種繁育,提高中藥材質量。


      中醫藥標準化工作也在進行中。制定實施《中醫藥標準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中醫藥標準體系初步形成,標準數量達649項,年平均增長率29%。中醫、針灸、中藥、中西醫結合、中藥材種子種苗5個全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廣東、上海、甘肅等地方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相繼成立。


      張伯禮表示,國家將在規范化種植方面加大力度,“我們規范化栽培首先強調的就是道地性,不能像種糧食一樣大量使用肥料,那樣一定不會長出好中藥。在規范化栽培方面,國家連續給予重大支持,“十三五”期間還將繼續給予支持,所以我們要建立技術規范標準,實施規范化種植。”張伯禮說。(本報記者李孟)


      轉自:中國商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