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五”期間我國商貿流通領域立法將有新突破


    時間:2016-11-28





      日前,“第十一屆中國經濟——法律論壇暨市場流通法制論壇2016”在北京物資學院召開,此次論壇以“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創新商貿流通法制理論”為主題。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司法部原副部長張蘇軍,北京物資學院黨委書記李石柱,中國商業法研究會會長劉瑞復、中國商業法研究會副會長、北京物資學院勞動科學與法律學院院長尚珂等業內專家對目前國內商貿流通法制現狀進行了討論。


      張蘇軍指出,“一帶一路”倡議旨在同沿線各國分享中國發展機遇,順應了世界和平與發展的時代要求,符合各國加快發展的內在愿望,得到國際社會的熱烈響應和積極參與;國家“十三五”規劃已經順利實施,其中涉及物流國家規劃與流通產業發展規劃。“一帶一路”戰略與國家“十三五”規劃的實施,與流通法制建設息息相關。隨著“一帶一路”戰略與“十三五”國家流通產業發展規劃的深入實施,我國流通法制和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將不斷迎來新的挑戰。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流通法律處處長劉紅表示,商務部組建后對法律法規進行了清理,從2003 年至2005 年總共清理1000 件,分兩批廢止了110 件。以往流通法律分散且不成體系,商務部目前正在研究擬定流通法律體系建設框架方案,作為商務系統流通立法的長期指導,確立了“一個基石、五大支柱”,以即將出臺的商品流通法為基石,建立市場主體法律制度、市場行為法律制度、市場秩序法律制度、市場監測調控與管理法律制度和信用管理法律制度。


      劉紅指出,當前流通法律體系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體現在立法和執法兩方面。立法方面,制定市場流通法的需求與市場流通基礎理論研究滯后的矛盾日益突出,行業管理改革形勢下事中事后監管手段有待創新,行業管理在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上應加深思考,內貿新領域在處理發展與規范的關系上涉及部門多、協調難度大;而執法方面,流通系統的依法行政與法律意識需要進一步提高,流通管理職能有所轉變,流通立法頒布后的實施效果差異較大,基層商務隊伍,特別是執法隊伍建設存在一些問題,以及發揮流通行業組織的作用問題。


      她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后內貿流通法律體系建設工作思路主要是“以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為目標,突出重點、逐步推進,從點、線、面三個層面及中央和地方兩個角度同時立體化推進,互相促進,力求市場流通立法‘十三五’期間有新突破”,未來主要的立法工作集中在商品流通法和電子商務法上。目前商品流通法草案已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審查,電子商務法已納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規劃。


      中國計量大學教授王艷林則指出,目前貿易法的分支已成三足鼎立之勢,分別是最新發展為自貿區的對外貿易法、以物流為最新載體的商品流通法和以跨境電商為新形態的電子商務法。他認為,目前貿易法有綜合性法典化的趨勢。“我國需要出現一部基礎的綜合性貿易法,確認國家貿易戰略,以法律的形式固定和明確國家貿易的發展方向,并協調國家貿易制度,減少法律沖突,消除外貿法、流通法和電商法的隔閡。此外,還能創新國家貿易制度,以自由、開放、公平、創新為原則,推動以電商為代表的新經濟茁壯成長。”


      此外,隨著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以電商為代表的互聯網貿易也出現了很多新的法律相關問題。哈爾濱商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蒙啟紅指出,電子商務往來已經成為當下網絡侵害個人信息的主要途徑之一,尤其是隨著大數據技術的發展,電商中使用這種預測性分析可以對交易相對人造成“權利性”和“福利性”的雙重影響,為個人信息的保護提出了新的挑戰,而我國目前立法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則相對缺失。“未來我國應制定一部較為完整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且在立法時應充分考慮預測性分析給個人信息保護帶來的影響,更充分地保護個人信息在商業往來、網絡平臺被收集、整理以及使用時的權利。”


      對于如今國家提倡的“互聯網+物流”模式,中國商業法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物資學院流通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吳長軍指出,目前互聯網+物流缺乏相關的法律規制進行管理,需要創新物流管理體制機制,完善行業監管法律制度、網絡和數據安全法律制度、維護市場公平有序競爭法律制度和資金、土地、稅收、金融等支持法律政策。

    來源:中國商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