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2016年9月30日公告,“為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改革要求,進一步推進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規范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質檢總局新制定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通則》,對60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含制冷設備產品)進行了修訂,并予以公布,自2016年10月30日起實施。”
《制冷設備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2016版)》正式施行后,2011版作廢。
轉自:中國食品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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