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中國版CDS信用違約互換和CLN信用聯結票據交易規則正式發布!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信用聯結票據業務指引》、《信用違約互換業務指引》、《信用風險緩釋憑證業務指引》、《信用風險緩釋合約業務指引》、《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試點業務規則》的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根據文件,信用違約互換產品交易時確定的信用事件范圍至少應包括支付違約、破產,可納入債務加速到期、債務潛在加速到期以及債務重組等其他信用事件:成為信用聯結票據創設機構需凈資產不少于40億元人民幣;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為參考實體提供信用風險保護的債務范圍為債券、貸款或其他類似債務。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分為合約類產品和憑證類產品。
CDS是交易雙方達成的,約定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信用保護買方按照約定的標準和方式向信用保護賣方支付信用保護費用,由信用保護賣方就約定的一個或多個參考實體向信用保護買方提供信用風險保護的金融合約,屬于合約類信用風險緩釋工具。
CDS可在保留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向交易對手出售資產所包含的信用風險,進而平抑對沖信用風險,且有助于增加債市流動性。
信用違約互換業務指引
第一條為豐富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管理工具,完善市場風險分擔機制,促進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試點業務規則》及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簡稱交易商協會相關自律規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信用違約互換指交易雙方達成的,約定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信用保護買方按照約定的標準和方式向信用保護賣方支付信用保護費用,由信用保護賣方就約定的一個或多個參考實體向信用保護買方提供信用風險保護的金融合約,屬于一種合約類信用風險緩釋工具。
第三條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業務參與者簡稱參與者開展信用違約互換交易時應確定參考實體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公司、合伙、主權國家或國際多邊機構,并應根據債務種類和債務特征等債務確定方法確定受保護的債務范圍。在現階段,非金融企業參考實體的債務種類限定于在交易商協會注冊發行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交易商協會金融衍生品專業委員會將根據市場發展需要逐步擴大債務種類的范圍。
第四條信用違約互換產品交易時確定的信用事件范圍至少應包括支付違約、破產。根據參考實體實際信用情況的不同,可納入債務加速到期、債務潛在加速到期以及債務重組等其他信用事件。
第五條本指引由交易商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六條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信用聯結票據業務指引
第一條為豐富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管理工具,完善市場風險分擔機制,促進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試點業務規則》及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簡稱交易商協會相關自律規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信用聯結票據指由創設機構向投資人創設,投資人的投資回報與參考實體信用狀況掛鉤的附有現金擔保的信用衍生產品,屬于一種憑證類信用風險緩釋工具。
第三條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業務參與者均可作為投資人認購和轉讓信用聯結票據。
第四條信用聯結票據實行創設備案制度。
第五條參與者中,具備以下條件的可成為信用聯結票據創設機構簡稱票據創設機構:
一凈資產不少于40億元人民幣;
二具有從事信用聯結票據業務的專業人員,并配備必要的業務系統和信息系統;
三建立完備的信用聯結票據創設內部操作規程和業務管理制度;
四具有較強的信用風險管理和評估能力,有豐富的信用風險管理經驗,并配備5名以上含5名的風險管理人員。
具備上述條件的參與者經交易商協會金融衍生品專業委員會簡稱專業委員會認可備案,可成為票據創設機構。專業委員會將根據市場需要建立票據創設機構的市場化評價機制。
第六條票據創設機構可直接或通過特定目的實體創設信用聯結票據。
第七條票據創設機構創設信用聯結票據應向交易商協會秘書處提交以下創設備案文件:
一信用聯結票據說明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票面利率、票據總額、參考實體、保障期限、信用事件、結算方式、認購資金投資范圍等。在現階段,非金融企業參考實體的債務種類限定于在交易商協會注冊發行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專業委員會將根據市場發展需要逐步擴大債務種類的范圍;
二創設信用聯結票據的擬披露文件,包括創設機構的信用評級報告和財務報告等;
三信用聯結票據的投資風險說明書;
四交易商協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本指引由交易商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民生證券:中國發展CDS時不我待
民生證券管清友、李奇霖等分析師認為,目前債市信用風險事件頻發,“打破剛兌”正在加速推進,市場非常需要風險分散工具,只要工具缺陷不再,CDS將會迎來快速發展。
以下是民生證券報告分析要點:
債市剛兌打破,風險定價獨立化箭在弦上。隨著中國債市剛性兌付的逐步打破,信用債風險將面臨市場定價,風險敞口無疑較政府隱形背書時代有相當幅度上升,為了債市健康流動,自然需要將這部分風險更好的定價流轉甚至是相對獨立化。CDS正是滿足了以上需求。從意義上看,信用違約互換實現了信用風險的分離和交易,可以有效對沖信用風險,并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套利和投機。
目前行業信用利差已經開始出現分化,體現風險定價機制趨于形成;以鋼鐵、煤炭、水泥等典型行業為例,2015年11月以來信用利差迅速走擴,當前煤炭、鋼鐵債與同等級同期限債券的信用利差約為200BP 和170BP,對風險的覆蓋程度增強。
經濟企穩不確定性強,信用風險逐漸累積,需要衍生工具分散和緩釋風險。發展中國家經濟的風險系數較高,因而更加需要衍生交易工具來降低投資風險。在我國金融深化的過程中,曾有過四次不成功的衍生產品交易試點,但我們不能就此因噎廢食。發展金融衍生市場需要完善的原生資產現貨市場,現貨市場在規模上要有較大容量;市場價格要有適度波動性,足以產生套期保值及轉移風險的需求。
配合債轉股、資產證券化,化解銀行不良資產。解決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對已經沉淀的不良資產要進行處置;二是要防范新的不良資產的形成。這兩方面的內容實質上也都可以歸結為信用缺失問題,發展信用衍生產品將有助于這兩方面問題的解決。
處置沉淀的不良資產需要資產證券化、債轉股等方法,信用衍生產品能增強資產的流動性,加速資產證券化進程,進而有助于不良資產的處置。新的不良資產的形成主要還是信用風險造成的,信用衍生產品的出現將為商業銀行提供更多的信用信息,并提供了轉移信用風險的手段,可減少不良資產的形成。
緩解銀行“惜貸情緒”,盤活銀行資產。商業銀行“惜貸”嚴重阻礙了資金的合理流動,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進而減緩了經濟發展。由于“惜貸”的根源是信用缺失,解決這個問題也應該從信用入手。通過設計實用可行的信用衍生產品,商業銀行能把信用風險從市場風險中分離出來,并以合理的價格轉移出去,“惜貸”問題將得到極大的緩解。信用衍生產品能在市場上進行交易的關鍵在于找到合適的購買者,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比商業銀行更為了解借款者信息的機構,如果信用衍生產品價格合理,它們是愿意購買的。
此外,在當下信用違約爆發在即的背景下,民生證券還認為,國際CDS規模會從近10年的最低水平上觸底反彈。
來源:東方財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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