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從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


    時間:2016-09-08





      從2016年12月1日起,全國正式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黑龍江、上海、福建、湖北四個省市10月1日起先行試點。


      8月29日,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四部門發布了《關于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向個體工商戶延。


      《意見》明確,“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實現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該營業執照具有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實現一照一碼,信息共享,業務協同,進一步提高個體工商戶創業、經營的便利化程度。


      《意見》針對2016年12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沒有設定換領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過渡期,各地可以鼓勵個體工商戶主動換領新的營業執照,對于未換領新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


      《意見》特別強調,各地要充分尊重廣大個體經營者的意愿,不得組織強制換照,對于因實行強制換照而引發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嚴肅處理。


      《意見》還強調,“兩證整合”改革后,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具備原營業執照和原稅務登記證的效力,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等均要予以認可,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做好代碼轉換以及部門間信息系統銜接。


      從去年10月1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三證合一”以后,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制度的呼聲開始出現,今年5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將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確定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個體經濟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個體工商戶是我國公民從事經營活動的一個重要主體形式。全面推行“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推進簡政放權、提升公共服務和行政管理效能,有利于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程序,便利公民從事個體經營,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進一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來源:中國發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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