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頗受關注的股權眾籌配套辦法已在加緊制定中。
據21世紀經濟報道7月5日報道,7月2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北京舉行了互聯網金融統計制度第二期培訓。據與會人士透露,當天,央行條法司副司長劉向民重點介紹了互聯網金融法律與監管制度。
劉向民在培訓中透露,股權眾籌融資的配套監管辦法正在加緊制定過程中。
此外,上海已經開始對區域內互聯網金融企業進行調查,并下發了調查表,并要求企業于7月底前完成自查。其中,股權眾籌平臺亦在此調查之列。
劉向民在培訓中指出,在股權眾籌融資活動中,相較股權眾籌融資方和股權眾籌中介機構,投資者處于明顯的信息不對稱地位。
劉向民稱,目前股權眾籌行業存在的三大問題分別包括,一是未經證監會許可試點,開展股權眾籌融資業務;二是股權眾籌平臺發布虛假標的自融,變相集資;三是不履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業務,從事虛假陳述和誤導性宣傳。
對此,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也表示,廣州股權眾籌企業在政策監管、項目投后運營及服務、項目退出等環節也存在諸多問題亟待解決。
方頌稱,在現行法律法規框架下,股權眾籌受制于200人的問題。對于部分需要突破200人的項目制約很大。若采用股權期權的辦法,對于參與眾籌者,承諾給與期權,設定一個條件或期限,待條件成熟時以約定的價格授予參與人購買一定數量股票的選擇權,從而避開200人的上限約束,但該方案又面臨一定的法律風險。
“目前的現狀是,一方面交易規模與交易人數受制于當前法律框架,短期內很難突破;另一方面,中介收入主要以投資人收益分成的方式獲取,其收入水平、收入時間,都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方頌說。
方頌表示,在廣州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方案中,也明確規定了股權眾籌平臺不得有以下行為:即發布虛假標的、自籌、“明股實債”、變相亂集資、虛假陳述和誤導性宣傳等。
與此同時,一份上海股權眾籌企業調查表顯示,僅針對股權眾籌企業的調查表就多達7項,分別包括平臺運營機構基本信息匯總表、平臺基本信息匯總表、投資者門檻信息匯總表、融資項目信息匯總表、投資者信息匯總表、資金信息匯總表、成功融資項目信息明細表。
比如在平臺基本信息匯總表中,為了了解平臺運營基本情況,填報欄目共計10個。僅融資服務內容就需要填寫項目展示、項目篩選、盡職調查、信息咨詢、法律援助、投后管理等等,要求詳細全面列明。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投資人數,調查表要求進行穿透核查,具體為以成功融資項目為基數,分別按照穿透前和穿透后投資者人數填寫項目個數。穿透是指,以合伙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參與融資項目的,應當穿透核查至最終投資者,并合并計算投資者人數。
在眾投邦董事長朱鵬煒看來,上述摸底排查主要傳遞出兩方面的信息,一是希望可以盡快規范互聯網金融企業,讓其在法律法規下進行合法的經營;另一方面,提前登記,預防為主,以便企業出現風險時更好地管控。
“從上述要求股權眾籌企業登記這些信息來看,大部分是一些基本信息,其中較重要的信息有兩點:一是資金信息匯總表,要求企業注明資金劃轉的方式、是否有第三方存管等信息,要求企業經營過程中明確資金流向,不能涉及資金池。不可否認,平臺資金池模式容易出現挪用資金等風險。”朱鵬煒稱。“二是對單個項目投資者人數的限制,也就是每個項目有多少人跟投,對互聯網投融資來說單個項目的投資人數不能超過200人。互聯網股權投融資的人數劃定是劃定私募與公募的重要區別。”
轉自: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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