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墾改革試點方案發布 推進國有農場企業化改革


    時間:2016-06-15





      據農業部網站消息,農業部近日印發《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包括加快推進集團公司直屬企業整合重組、推進國有農場企業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加快組建若干家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等20項試點任務,旨在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推動農墾經濟轉型升級。


      《方案》提出,加快推進集團公司直屬企業整合重組。將各類分散化的優勢產業資源和企業進行集中整合重組,形成“墾區集團+產業公司”的發展格局,提升主導產業市場競爭力和墾區整體經濟實力。


      一是墾區集團要立足優勢產業,加快推進農場、產業公司等直屬企業整合重組,聚集墾區內部同類資源資產,著力打造主導產業。


      二是有條件的墾區集團要探索通過改制、重組、并購、引資等方式,加大對墾區外同類資源的整合力度,發展壯大主導產業。


      三是整合重組形成的集團公司,要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不斷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


      四是集團公司要依法依規、盡職盡責加強對子企業的管理和監督,逐步完善集團內部監督體系,構建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管理體制。


      《方案》要求,要科學規劃和布局,注重打造具有獨特優勢和市場競爭力的主導產業,防止產業出現低水平重復建設和同質競爭;要特別注重提高資源要素利用效率,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方案》提出,依法推進集團公司股權多元化改革。在若干墾區集團開展先行先試,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依法推動集團公司層面股權多元化,形成股權結構多元、股東行為規范、內部約束有效、運行高效靈活的經營機制,切實增強企業發展活力。


      《方案》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保障股權多元化改革依法穩妥有序推進,確保農墾國有資本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方案》提出,推進國有農場企業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加快推進國有農場企業化改革,積極推動具備條件的國有農場實施公司制改造,把國有農場建成體制完善、機制靈活、開放包容的現代市場經營主體,全面增強國有農場的內生動力、發展活力和整體實力。


      一是鼓勵各國有農場根據自身資源稟賦、區域特點、產業優勢等,選擇適合的企業化改革途徑,加快推進國有農場企業化改革,逐步完善國有農場企業化管理體制,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二是集團化墾區及其他墾區已實行企業化改革的國有農場,按照公司制要求,在管理體制、組織結構、經營方式等方面加快進行公司化改造,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


      三是已經改為管理區開發區、以行政管理為主的國有農場,以及少數納入事業單位序列的國有農場,可以在尊重職工意愿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和選擇合適的企業化改革途徑。


      《方案》要求,要根據國有農場自身條件選擇改革模式和改革路徑,不搞一刀切、齊步走。在改革過程中要切實保護好國有農場土地資源,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注意統籌協調所有者、經營者和職工之間的利益關系。


      《方案》指出,組建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國有農場歸屬市縣管理并相對集中的墾區,以市、縣為單位,積極探索、創造條件,加快組建若干家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


      一是試點墾區立足自身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等實際條件,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加強國有農場之間、國有農場和墾區內外企業之間的聯合、聯盟、聯營,探索以資產、資本為紐帶組建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


      二是新組建的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要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發展活力。


      《方案》還提出,組建專業化農業產業公司。


      一是試點墾區和國有農場要立足自身產業特色和優勢,加快實施“聯合聯盟聯營”戰略,加強產業聯合、資產聯合、資本聯合,組建若干家專業化農業產業公司。


      二是新組建的專業化農業產業公司要加快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企業組織架構和管理機制,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發展活力。


      《方案》強調,要創新行業指導管理體制。切實轉變農墾管理職能,提高農墾管理部門能力,進一步適應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需要。


      要切實考慮農墾集經濟性與社會性、區域性為一體的特點,既要實現政企、社企分開,又要防止經濟和行政、社會管理相互脫節,出現“兩張皮”現象。


      此外,《方案》還提出,在不具備社會職能移交條件的國有農場推進辦社會職能內部分開、管辦分離。要化解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形成的債務。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同時建立起防止發生新的辦社會職能債務的長效機制。要求嚴格遵照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防止發生“水份債”。


      《方案》還提出,改革完善職工承包租賃經營管理制度。明確農墾土地承包租賃的債權關系,構建權利義務關系清晰的職工承包租賃經營制度,建立經營面積、收費標準、承包租賃期限等與職工身份相適應的銜接機制。


      一是合理確定土地承包租賃主體,明確承包租賃關系,建立經營能力與面積相銜接機制。從嚴控制一般外來人員和企業等到農場租賃土地。


      二是明確承包租賃期限。職工土地承包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其退休年限,職工退休后其承包租賃土地應交回農場,防止長期簡單固化土地承包租賃經營關系。在同等條件下,職工承包租賃的土地可由其在農場務農的子女優先租賃經營,具體條件由各農場確定。外來人員租賃農場土地期限要以中短期為主。


      三是規范合同管理,合理確定權利義務,強化監督機制。土地承包租賃費定價,應統籌考慮農場和農工收益,并履行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等必備程序。全面推進財務公開和監督審計,確保合同管理有關規定有效實施。


      《方案》還提出,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建立以勞動合同制為核心的市場化用工制度,強化農墾企業及其職工按時足額繳費義務和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將未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或中途斷保的職工,按規定納入參保范圍,建立符合農墾特點、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組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對農墾企業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可按照有關規定采取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開展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完善農墾土地被收回后再出讓的出讓金分配制度,開展貧困農場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引導農墾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墾地合作,為周邊農民提供大型農機作業、農業投入品供應、農產品加工和購銷等社會化服務,增強對周邊區域輻射帶動能力。


    來源:中國新聞網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