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意見》指出,近年來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生態保護補償的范圍仍然偏小、標準偏低,保護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動的體制機制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行動的成效,須進一步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同時,按照合理補償,政府主導、試點先行等原則,著力落實森林、草原、海洋等重點領域生態保護補償任務。到2020年,實現上述重點領域和禁止開發區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等重要區域生態保護補償全覆蓋,補償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跨地區、跨流域補償試點示范取得明顯進展,多元化補償機制初步建立,基本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體系,促進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并且,意見還要求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完善重點生態區域補償機制,推進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健全配套制度體系,結合生態保護補償推進精準脫貧,加快推進法制建設等。并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研究解決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對生態保護補償工作落實不力的,適時啟動追責機制。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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