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部門:將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時間:2016-04-20





      社會保險費率調整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今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發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全文如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6〕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財務廳局:


      為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于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二、從2016年5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可以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三、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于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工作,待國務院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后統一組織實施。


      社會保險費率調整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健全基本養老保險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基金應收盡收,實現可持續發展和長期精算平衡,并確保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要加強政策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各地具體調整費率方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各地貫徹落實本通知的情況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報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6年4月14日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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