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節能低碳產品認證管理辦法》11月起實施


    作者:馬文生    時間:2015-11-02





    記者從國家認監委獲悉,為進一步推進節能低碳產品認證活動,促進節能低碳產業發展,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于今年9月17日聯合發布了《節能低碳產品認證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11月1日起實施。

    生態文明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重大舉措,建立國家統一的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制度,能夠有效地保證產品質量,提高用能產品以及其他產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改進材料利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應對氣候變化。我國節能產品認證工作開展時間較早,截至目前,經國家認監委批準的主要節能產品認證機構發放節能產品認證證書約5.6萬張,獲得節能產品認證企業超過2500家。但由于節能產品認證原有管理法規依據的上位法已發生了變化,相關規定已經不再適應目前我國節能產品認證工作現狀。而低碳產品認證于近兩年起步,2013年2月18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認監委聯合制定發布了《低碳產品認證管理暫行辦法》,作為低碳產品認證的臨時管理依據。頒布新《辦法》,既是目前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的重要依據,也是依法行政、營造公平競爭的認證服務市場環境的有效保障。

    新《辦法》內容主要包括:明確了節能產品認證、低碳產品認證兩種形式:建立了節能低碳產品認證部際協調工作機制;明確了認證目錄、認證規則、認證證書的制定發布主體;明確了節能、低碳產品認證的實施程序;明確了信息公開和報送制度,以及對認證證書和標志的管理。

    據介紹,節能產品認證是指由認證機構證明用能產品在能源利用效率方面符合相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認證技術規范要求的合格評定活動;低碳產品認證是指由認證機構證明產品碳排放量值或者溫室氣體排放量符合相應低碳產品評價標準或者技術規范要求的合格評定活動。

    值得一提的是,新《辦法》還明確了監督管理制度,明確了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認監委、地方質檢兩局在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建立了認證委托人向認證機構的申訴制度;明確了任何組織和個人對節能低碳產品認證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制度;規定了偽造、變造、冒用、非法買賣或者轉讓節能、低碳產品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的行政處罰條款。(記者 馬文生)

    來源:中國國門時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