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30日發布了《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適用于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同時廢止。修訂后,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由2017年版95條措施減至2018年版45條措施。
2018年版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在全國負面清單開放措施基礎上,在更多領域試點取消或放寬外資準入限制。
農業領域,將小麥、玉米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外資股比由不超過49%放寬至不超過66%。
采礦領域,取消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限于合資、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與核燃料生產的規定。
文化領域,取消演出經紀機構的外資股比限制,將文藝表演團體由禁止投資放寬至中方控股。
增值電信領域,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原有28.8平方公里區域試點的開放措施推廣到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記者 顧陽 馮其予)
轉自:經濟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