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越來越多的物流企業正嘗試通過引進、替換等方式,逐步從依賴燃油車配送過渡到生產、推廣純電動物流車配送。而物流企業在選擇使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時,需要有可借鑒的依據。
日前,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起草的《城市物流配送電動汽車應用選型規范》(征求意見稿)(簡稱《選型規范》)公布,并對社會征求意見。
“《選型規范》屬于行業標準,也是我們針對物流行業制定的重要標準。這個標準與其他標準的出發點不同,雖然是針對城市物流電動汽車制定的標準,但參與方是物流企業主導的。”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汽車物流分會秘書長左新宇接受《中國汽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那么,《選型規范》有哪些重要內容值得業內關注?對新能源物流車及物流行業發展有何影響?其發布和推廣將有何意義?
新業態對城市物流配送提出新要求
左新宇表示,隨著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新的服務需求和業態不斷出現,由此對城市物流配送提出新的要求。對物流行業而言,不同應用場景需要的相應車型。物流行業有做“最后一公里”的企業,也有做服裝配送、冷鏈配送、農產品配送的物流企業,不同的場景需求也就決定了企業需要怎樣的車輛和配套設備。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電動物流車的應用尚處于初步階段,物流領域對電動車輛的需求龐大,發展的空間還很大。現有的電動物流車型普遍是以燃油車為基礎改型,專用化程度不高,對物流終端配送的操作便利性考慮較少,相關標準還是空白,需要進一步完善。
“以往在新能源汽車補貼的驅動下,部分生產企業不只是為了給用戶生產車輛,而是為了獲取更多的補貼,對物流企業的實際需求考慮較少,也沒有充分考慮各類業務的場景。”地上鐵租車(深圳)有限公司市場中心總經理金瑋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不能滿足需求的車輛生產出來,出現車輛閑置,也造成大量的資源浪費,物流行業希望《選型規范》的出臺,加速生產端和使用端之間的有效對接,將新能源物流車有效使用。
《選型規范》著眼實際應用,從使用環境、主要分類參數、技術要求、車載儲能裝置要求、標識、安全要求等方面,對城市配送電動物流車的應用選型提出規范和要求。
以用戶需求為主導制定行業標準
“在標準制定過程中,我們通過大量走訪,了解物流企業、生產企業的情況,同時也多次召開標準研討會,力求制定出符合市場規律的標準。”左新宇表示,2016年12月,中物聯裝備委員會與電子商務物流與快遞分會聯合發起《選型規范》行業標準制定工作,到今年6月正式完成征求意見稿。
據了解,在《選型規范》編制過程中,中物聯裝備委員會、電子商務物流與快遞分會,以及菜鳥網絡、寧德時代、上汽大通和熊貓新能源作為主編寫單位組成標準起草組。期間,在長春、深圳、成都、濟南、西安等地進行實地調研,收集了大量新能源物流車用戶的意見,并反復與有關單位和專家溝通交流,形成《選型規范》(征求意見稿)。
“我們一直認為,商用型運營車輛應該充分聽取用戶方的相關意見,這也是我們制定《選型規范》的初衷。”參與標準制定的物流行業專家表示,汽車行業的相關技術、安全等標準大多數為限制類標準,只要不低于標準的要求,就可以造車。從用戶角度來講,產品的質量越高、性能越好就越能滿足需求,而不是只滿足最低的技術、安全要求。
在左新宇看來,現存不少標準都是生產企業自行制定標準。“我們希望有更多的用戶參與標準的制定,這樣制定出來的標準更具有指導意義。物流企業或者生產企業依據這個標準執行,有利于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同時帶動物流企業整體提升。”他說。
《選型規范》的編寫遵循四大原則,來體現用戶需求:規范性原則、適用性原則、安全性原則以及前瞻性原則。上述物流專家表示,標準編制符合我國城市配送電動物流車的發展和使用要求。此外,鑒于目前我國城市物流配送電動車種類繁多,標準的制定充分考慮物流企業的實際使用狀況及大型企業的技術水平,結合城市配送的實際需求,確定選型規范。再則,標準在整車質量、最高車速、規格尺寸、車輛結構等方面進行嚴格控制,提高整車安全性能。
“電動物流車作為物流運輸工具,我們在制定標準過程中也十分慎重,希望電動物流車在技術方面取得更多進步和突破。因此,我們在制定標準時也留出一定的空間。”左新宇表示,考慮到電動汽車發展速度快,技術水平提高,標準編制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以提高國內城市配送電動物流汽車水平。
貫穿生產端與使用端 為物流業提供車輛選型依據
金瑋強調,與當下車輛技術、安全類聚焦于車輛產品性能的標準相比,《選型規范》更具有適用性,是物流行業根據使用場景整合出來的需求集合。“如果說技術、安全等標準是最低要求,那么《選型規范》則會在此基礎上有所提高,同時我們不僅考慮產品性能要求,還有應用場景和配套設施的要求。”
《選型規范》規定了城市物流配送電動車的使用環境、技術要求、車載儲能裝置要求、整車安全要求,適用于城市物流配送(含快遞)電動汽車的生產和應用選型。
在使用環境方面,為保證電動貨運車輛在高溫和低溫條件下能夠正常充電,該標準對車輛提出不同溫度適用范圍充電性能的要求。城市配送電動物流汽車在環境溫度-30℃~45℃,相對濕度不大于85%下應能正常啟動及行駛;技術要求方面,則規定了整車基本要求,包括最高車速、最小離地間隙、續駛里程、爬坡能力、涉水性能、廂體要求、外觀與配置要求;在車載儲能裝置要求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防水防塵性能、防火性能、碰撞防護要求、安全要求、循環壽命要求、能量密度要求;整車安全要求方面,規定了車窗玻璃、汽車提示音開關、滅火器、倒車聲音提示裝置以及碰撞安全要求。
“《選型規范》可以為物流企業在采購設備時提供指導依據。我們也希望通過《選型規范》的發布和推廣,讓生產企業更加重視產品質量和用戶需求。”在左新宇看來,《選型規范》在未來的推廣和宣貫過程中,應更多地依靠市場手段,迎合買方需求而非賣方需求。
金瑋表示,《選型規范》應是各大物流企業采購車輛時的參考說明書,或者說是物流企業在采購招標過程中的“技術標書”,《選型規范》可以幫助物流企業更有針對性地選擇車輛,同時也可以為生產企業發現更多車輛的應用需求,加速新能源物流車在穩定性和適用性方面的迭代升級。(記者 李爭光)
轉自:中國汽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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