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正式對外發布《關于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簡稱《若干措施》)。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商務部外資司司長唐文弘表示:“《若干措施》提出了53項切口小、見效快的措施,著力打通工作中的堵點、難點,推動自貿試驗區更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此次頒布的《若干措施》是各部門和各地方在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基礎上,根據各領域改革的進程和自貿試驗區的訴求,研究提出的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的政策措施。
唐文弘表示,《若干措施》主要有4方面亮點:
——推進簡政放權。《若干措施》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的重要舉措。既有“進一步放寬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人才中介機構等方面的資質限制”這類降低準入門檻的措施,也有“授予自貿試驗區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登記管理權限”這類向地方下放權限的措施。為激發醫療領域投資活力,提出在自貿試驗區內對社會辦醫療機構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實行告知承諾制。為推動自貿試驗區文化市場繁榮發展,簡化藝術品進出口活動的審批與監管等。
——做好監管和服務。如在進一步簡化保險分支機構行政審批的同時,建立完善自貿試驗區企業保險需求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也能更好地為市場主體提供服務。
——開展創新探索。自貿試驗區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試驗田”,在一些關鍵領域先行先試開展探索。比如,開展國際鐵路運單物權憑證功能的研究和探索,促進中歐班列業務發展,希望自貿試驗區的探索能夠填補國際陸路運輸規則空白。
——注重國家安全。《若干措施》專節提出“維護國家安全”,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推進自貿試驗區工作中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防范意識,維護國家核心利益,主動服務大局。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在發布會上表示,人民銀行將在自貿試驗區建設中積極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鼓勵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優先落地各項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措施。此外,將逐步縮短金融領域的負面清單,在涉及金融牌照的全領域放松外資金融機構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度擴大外資金融機構業務范圍,用審慎要求替代準入和資質的限制,激發外資金融機構參與我國金融市場的積極性,推動資金更為自由地流動。
海關總署自貿區和特殊區域發展司主要負責人陳振沖表示,《若干措施》的53項措施中,9項涉及海關工作,其中海關牽頭或者單獨辦理6項,協辦3項,這些任務是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為核心。此次改革創新,主要是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現有的12項基本功能,也就是貨物貿易、海運倉單申報等功能基礎上,拓展航空、鐵路倉單申報等新的功能,以滿足自貿試驗區新的發展需要,并加強與“一帶一路”重點沿線國家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同時豐富口岸功能建設,涉及促進自貿試驗區口岸開放和完善口岸進口種苗、水果、食用水生動物、藥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進口貨物的功能。
陳振沖說,《若干措施》中提到支持汽車平行進口保稅倉儲業務,這次平行進口汽車保稅倉儲的試點可以大大滿足國內汽車市場多樣化和多層次的需要。海關總署已會同有關部門調整了平行進口汽車保稅倉儲的期限,將原來3個月的期限調整為不設倉儲的時間,將有利于進口企業更好地安排銷售策略,合理分配資金的占用,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這種成本的降低也會傳導到消費終端,使廣大消費者買到性價比更好的汽車。
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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